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期(年)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TC-G-2023-001号 |
皇亭路西段路南 |
27140 |
工业 |
50 |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15% |
934 |
934 |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本县县区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之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以外其他方式的申请,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申请。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3年6月4日上午9时至2023年6月23日下午3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人模式下实行“一竞买人一地块一子账号”,竞买人每次竞买土地时必须重新生成子账号,不能使用以前生成的子账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上午9时至2023年6月26日上午1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在宗地出价页面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无需缴纳差价保证金,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中间没有时间间隔),如遇特殊情况会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公告择期进行人工现场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帐,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有关银行联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出让地块现场踏勘时间
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郯城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tancheng.gov.cn/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郯城县建设路7号
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大厅三楼
咨询电话: 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39-6800561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39-6151026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
为加快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业务的发展,优化县属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市场运作能力和经济效益,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3.报考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附件1)。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毕业生,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5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
1.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试、面试时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6日16:00。
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缴费和打印有关资料。通过网上初审的,在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招聘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或报名系统查阅,因查阅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招聘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务必手写签名)、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不含在校期间的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岗位要求资格证书户口簿等材料。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对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达1:2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现场打分。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注意关注郯城县政府网站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企业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所招聘人员均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tancheng.gov.cn/)发布。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0539—6220608。
附件:1、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计划表
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8日
2022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2022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第四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5月18日-5月26日)。
联系电话:0539-6136862
附件:2022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8日
2022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四批)
序号 |
招聘单位 |
姓名 |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 |
1 |
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 |
于 萍 |
护理岗位A |
1041000205 |
2 |
郯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侯笑影 |
卫生检验岗位 |
4041005109 |
为确保我县生态安全,县政府决定对辖区内的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保证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飞防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6月20日,每天早上5:00至晚上19:30。
二、飞防范围
涉及全县所辖范围内片林、林网林带、河道两岸、道路两侧、苗圃、村庄范围内的林木。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造成任何威胁。
(二)在飞防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石块等危险物品。
(三)在飞防作业时段内,严禁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确保作业飞机的飞行安全。
(四)飞防用药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生物制剂或仿生物制剂,如25%灭幼脲Ⅲ号、25%阿维灭幼脲等,该类药对人、畜、禽类安全,对环境无污染,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但对桑蚕、蜜蜂、虾蟹、蚂蚱、豆天蛾等有一定影响,请全县范围内相关养殖户(包括棚内、室内养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管理部门,相互告知飞防信息,采取防范措施。养蜂户必须在飞防前撤出飞防作业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对违反通告规定事项,影响、甚至危害到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正文结束根据《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28日至5月9日)。
联系电话:0539-6112008
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4月28日
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1 |
刘常胜 |
371322******0550 |
20230304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2 |
郑金涛 |
371322******0411 |
20230312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3 |
谢敬杰 |
371322******5815 |
20230313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4 |
周鑫 |
371322******4911 |
20230314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5 |
徐豪 |
371322******6939 |
20230315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6 |
刘畅 |
371322******0411 |
20230316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7 |
刘硕 |
371322******0717 |
20230317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8 |
韩林峰 |
371322******0415 |
20230319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9 |
孙浩然 |
370402******3917 |
20230320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10 |
赵力标 |
371322******0016 |
20230321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11 |
李向阳 |
371322******4612 |
20230322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12 |
韩奇峰 |
371322******0438 |
20230330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13 |
薛美辰 |
371322******0416 |
20230331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14 |
杨严栋 |
371322******8319 |
20230332 |
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 |
15 |
刘琳琳 |
371322******0569 |
20230334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16 |
徐彤彤 |
371322******6963 |
20230335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17 |
任娜 |
371322******3866 |
20230339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18 |
夏莹 |
371322******0022 |
20230340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19 |
吴梦珠 |
371322******6189 |
20230344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20 |
李玉红 |
371322******4647 |
20230353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21 |
张颖 |
371322******6125 |
20230358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22 |
皮文清 |
371322******0587 |
20230365 |
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 |
根据《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部分考生弃权及递补情况公告如下:
1、因准考证号20230301、20230302、20230303、20230305、20230306、20230307、20230310、20230318、20230324、20230325、20230327、20230329、20230333考生弃权,准考证号20230304、20230319、20230330、20230332考生递补食品药品协管员A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2、准考证号20230350考生弃权,准考证号20230353考生递补食品药品协管员B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特此公告。
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郯城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62名(其中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202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要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8月1日前完成教师招聘任务”,所有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5月5日9:00—5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539-6226309。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5月5日11:00—5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郯城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5月25日—5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发送到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邮箱:rsk6903@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确认),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郯城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发布。
八、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公办幼儿园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226309
监督电话:0539-6107002
附件:1.2023年郯城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4日
!正文结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应在40周岁(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普通教育类”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5月5日9:00—5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539-6128006。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5月5日11:00—5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5月25日—5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发送到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邮箱:lysdzkjxxjdc@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确认),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普通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
职业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发布。
八、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128006
监督电话:0539-6107002,0539-6226309
附件:1.2023年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临沂市电子科技学校
2023年4月24日
!正文结束根据《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对部分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4日
!正文结束为切实做好2023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3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4月18日(9:00-12:00,14:00-17:00),4月19日(9:0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4月19日17:00。
人员递补时间:4月20日-4月21日(9:00-12:00,14:00-17:00)。
(二)审查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6208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师郯路15号)。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5、《2023年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2月21日之前取得)。请应聘人员提前自行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存好学历验证信息,以备现场审核使用。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提交高级工证或预备技师资格证书。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暂时无法开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的在职人员,须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填写并提交《暂缓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申请表》(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应在体检、考察前提供。
4、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等)。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除户口簿、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审核部门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9-6107002。
附件:1、2023年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2、暂缓提交同意应聘介绍信申请表
中共郯城县委组织部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正文结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3、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见附件)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7日11:00—4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邮箱:tcxwsjrsk@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6136862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4月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卫生类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等5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由郯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郯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对于公立医院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
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本简章由郯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136862。
监督电话:0539-6107002。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6136862。
附件:2023年郯城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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