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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377 [ 文       号 ] 郯政字〔2025〕46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18 [ 公开日期 ] 2025-12-1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字〔2025〕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山东省人民政府、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郯城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和实施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区域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本乡镇和村(居)、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作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项;县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项。其他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

(三)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不得将负担下移,不得拖欠。其中,普查用手持移动终端购置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两员”报酬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手持移动终端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测算普查所需要的手持移动终端数量,合理确定“两员”报酬标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厉行节约、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培训指导,规范普查流程,确保“全县一盘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核查,依法查处并曝光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三)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推广使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普查工作数字化水平。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深入推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郯城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郯城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张玉安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吕博良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郭强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礼征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仲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办主任、县网信办主任、县新闻出版局局长

     樊永生 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金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谷峰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佩秋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彬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

     孙传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樊继帅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樊继帅、郭佩秋兼任办公室主任。

H5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824/284898.htm

音频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7/284900.htm

媒体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5591/284896.htm

简明问答:http://www.tancheng.gov.cn/info/4261/2848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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