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38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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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2-18 | [ 公开日期 ] | 2025-12-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问:什么是全国农业普查?为什么要开展?
答:农业普查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最新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问:普查数据来源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县直相关部门将密切协作,保障数据来源: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底数;县农业农村局等负责提供涉及土地确权、合作社名录等信息;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
问:如何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答:一是依法普查:严格遵守《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技术创新:运用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测量作物分布,推广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三是质量控制:建立全流程质量体系,严防统计造假,确保数据准确、可信。四是严格保密:对所有普查资料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问:普查经费如何保障?谁来支付“两员”报酬?
答: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预算。特别明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的报酬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问:作为普查对象,应该做什么?
答:所有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都有义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如实提供准确、完整的普查信息和资料。
问:“农业新质生产力”等新概念怎么理解?
答:“农业新质生产力”主要指在农业生产中应用高科技(如智能装备、生物技术)、实现高效能和高质量的新型生产力。普查中将关注相关领域的创新与发展情况,以反映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实际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