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dszx/20260923-00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三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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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9-23 | [ 公开日期 ] | 2026-09-23 | [ 有 效 性 ] |
为做好我校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6 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教函〔2026〕28号)文件部署要求以及《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和教育资源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县镇一体、以镇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县局方案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入学。不擅自附加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其他条件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网上采集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二、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8:30—8月9日17:30;
现场报名时间:8月12日—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三、招生入学工作
(一)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条件:
(1)年满12周岁,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初中学校学籍;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具有马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马头镇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马头镇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 工作流程:
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
(4)录取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如学位不足时,以学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①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马头镇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以房产部门信息为准),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5)特殊情况认定:
①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入住六个月以上,提报户口簿、购房合同、缴款发票、银行交易流水,由供电公司、水务公司、暖气公司、物业公司等出具的六个月以上收费票据,或打印网上缴费记录截图,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核查走访落实。走访落实坚持“四个一致”原则,即目前居住人与摸底时的居住人一致,与购房合同签订人一致,与银行交易流水交款人一致,与物业水电暖等发票上的交款人一致。如提供信息不符的,不能参加本辖区内学校招生报名。
②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③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龄儿童,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学校报名。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12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至少一方在马头镇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六个月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六个月以上。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父母身份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马头镇务工者,需有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马头镇经商者,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招生报名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录取。
(3)工作流程:①网上报名。监护人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后→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选择【临沂市】【郯城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报名类型→入学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大数据校验→提交报名→申报学校审核确认→录取新生→发送入学通知→新生报到。学校审核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②现场报名。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请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
(4)录取办法: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马头镇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四、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一)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利。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我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健全完善以实际居住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外来经商人员等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班级。
(四)规范教育优待政策工作。根据《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教民厅〔2022〕1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88号)以及《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等文件规定,落实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6221323 6221363
学校监督电话:0539-6373926
附件:
1. 2026年郯城县第三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2. 2026年郯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3. 2026年郯城县第三中学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郯城县第三中学
202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