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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推进小微型企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明问答

问:请问建设小微产业园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对我县经济发展有何助益?

答:建设小微产业园,发展一批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有利于推动现有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形成镇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县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问:请问将出台哪些举措助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答:贯彻落实各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鼓励入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科技创新、上市挂牌及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尽快升规纳统,进一步扩大规上企业队伍,为全县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县财政按相关政策予以奖励或补助。受益财政参照入园企业(须满足投资强度、产值和税收要求)实缴税金(限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下同)中地方级收入的50%予以补助,用于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新纳入的规上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政策兑现须经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和县财政部门认定,奖励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未达到要求的不予奖励。


政策文件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463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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