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2025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温室大棚、特色农产品和玉米、稻谷制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郯政办字〔2025〕16号 成文日期: 2025-07-02
发布日期: 2025-07-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25〕16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郯城县2025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温室大棚、特色农产品和玉米、稻谷制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2025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温室大棚、特色农产品和玉米、稻谷制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2025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温室大棚、特色农产品和玉米、稻谷制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险内容

(一)保险品种。(1)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温室大棚、特色农产品(银杏果);(2)符合《种子法》规定,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或经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开展的玉米、稻谷制种,包括扩繁和商品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

(二)保险责任。

1.完全成本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二是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三是大范围的病虫草鼠害;四是野生动物毁损。

2.收入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大范围病虫草鼠害或野生动物毁损导致玉米、大豆产量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或因价格下降造成被保险人保险玉米、大豆的实际收入减少,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赔偿。

目标价格和结算价格参照次年1月到期的玉米期货、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确定。其中,目标价格为当年4月16日至6月15日内各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数平均值,结算价格为当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内各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两者均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以保险合同及条款为准。

(三)承保机构及承保区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公司负责高峰头镇、红花镇、花园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公司负责郯城街道、胜利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郯城支公司负责李庄镇、泉源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公司负责杨集镇、归昌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公司负责庙山镇、马头镇、重坊镇、港上镇、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二、保险设置

(一)保费标准。

玉米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20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费40元/亩,保险金额950元/亩;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保费55元/亩,保险金额1000元/亩;水稻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26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费46元/亩,保险金额1150元/亩;花生保险保费24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大豆基本保险保费19元/亩,保险金额350元/亩;大豆完全成本保险保费35元/亩,保险金额700元/亩;大豆种植收入保险保费45元/亩,保险金额830元/亩。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费(元)=每亩保险费(元/亩)×保险面积(亩)。

具体保险条款由保险合同约定。

温室大棚保险:

根据棚体建造成本和折旧情况、棚内作物品种等因素,采取分项分档方式确定保险金额及保费。日光温室分项标的包括墙体棚架、保温被、棚膜、棚内作物;钢架大拱棚分项标的包括棚架、保温被、棚膜、棚内作物。分4个档次设置保险金额和保费。

每亩保险金额=每亩保险墙体棚架结构保险金额+每亩保险棚膜保险金额+每亩保险保温被保险金额+每亩保险棚内作物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具体保险面积及保险金额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分档选择原则:

1.对温室大棚设施保险金额分档的选择,大体按照不超过建造成本的80%确定,墙体钢架已使用10年(含)以上的,不超过建造成本的50%。投保时,按温室大棚总体情况选择不同标准的保险金额,并缴纳对应的分档保险费。

日光温室墙体棚架包含土墙(砖墙,含侧墙)、后坡、后墙帽、前后墙保温、拱架、立柱、脊柱、横梁、横拉筋;钢架大拱棚棚架包含拱架、立柱、地锚石。

2.若日光温室、大拱棚生产周期内不同茬口种植的作物品种不同,可根据生产周期内所种植作物,合理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

温室大棚保险分档分项保险金额、标准保险费对照表

(含墙体棚架,按棚内面积1亩计算)

类别

分项标的

单位保险金额(元/亩,可选)

费率%

单位标准保险费(元/亩)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日光温室

墙体棚架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0.1%

10

20

30

40

保温被

4000

6000

7000

9000

3%

120

180

210

270

棚膜

1000

2000

2000

2000

4%

40

80

80

80

棚内作物

3000

5000

7000

9000

2%

60

100

140

180

合计

18000

33000

46000

60000


230

380

460

570

钢架大拱棚

大棚钢架

6000

10000

16000

16000

0.5%

30

50

80

80

棚膜

1600

2000

2000

2000

5%

80

100

100

100

棚内作物

2000

3000

4000

5000

6%

120

180

240

300

保温被




7000

1%




70

合计

9600

15000

22000

30000


230

330

420

550

(注:保温被保险金额中含保温被覆膜,但覆膜不单独出险)

根据《关于修订温室大棚保险条款(2019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0〕50号)文件要求,温室大棚保险保费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即在上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第二年同一标的继续投保温室大棚保险的,投保时按标准保费的80%缴纳保费。

特色农产品(银杏果)保险:保险费80元/亩,保险金额1000元/亩,费率为8%。

玉米制种保费55元/亩,保险金额1300元/亩,费率4.23%。

稻谷制种保费52元/亩,保险金额1200元/亩,费率4.33%。

(二)财政补贴标准。

玉米、水稻、大豆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为100%,农户不承担保费;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费40元/亩,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67.5%,市县财政承担22.5%,农户承担10%,即农户每亩缴纳4元;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保费55元/亩,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67.5%,市县财政承担19.77%,农户承担12.73%,即农户每亩缴纳7元;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费46元/亩,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67.5%,市县财政承担23.8%,农户承担8.7%,即农户每亩缴纳4元;大豆完全成本保险保费35元/亩,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20.86%,农户承担9.14%,即农户每亩缴纳3.2元;大豆种植收入保险保费45元/亩,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18.44%,农户承担11.56%,即农户每亩缴纳5.2元。

花生保险保费财政承担80%,农户承担20%,即农户每亩缴纳4.8元。温室大棚保险保费财政承担60%,农户承担40%;特色农产品(银杏果)保险保费财政承担60%,农户承担40%,即农户每亩缴纳32元。

玉米制种保险财政承担87.28%,农户承担12.72%,即农户每亩缴纳7元;稻谷制种保险财政承担91.54%,农户承担8.46%,即农户每亩缴纳4.4元。

(三)保险期间及理赔时间

玉米、水稻、花生、大豆、特色农产品(银杏果)保险期间:2025年6月25日—10月31日。理赔期限:2025年12月30日前,不得跨年度赔付。

温室大棚保险期限为1年(作物以实际生产期为准)。具 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期满续保需另办保险手续。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启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各农险承保机构紧密配合,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做好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意识,严格执行投保自愿原则,积极引导投保,扩大承保覆盖面,落实惠农政策。

(二)保险合同签订。农户参保时村委会(社区)要核实农户农作物投保面积,并组织收取保费,填写投保清单。保费收取完成后,由各镇街汇总,并与承保单位核对搞好资金结算。玉米、水稻、花生、大豆保费收取和投保清单核实填写完成最晚不超7月底;特色农产品(银杏果)保费收取和投保清单核实填写完成最晚不超9月底。单户投保面积100亩以上的地块,承保机构要进行现场验标,并在电子地图中精确圈划投保地块,记录四至信息和面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双方认可后出具保单。农作物种植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但不得重复投保。

(三)参保、理赔公示。承保公司要按照公示要求在村“政务公开栏”、政府公共网站、行业信息平台或其他线上方式公示承保情况(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理赔结果(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受灾面积、理赔数额)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四)勘查定损。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应在24小时内向农险承保机构报案,农险承保机构要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并要主动通知村委会和受灾农户参与现场查勘。

理赔损失按保险作物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程度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损失率=因保险责任造成的产量损失/前 三年本县(区)平均产量(统计部门公布)*100%。

作物不同生长期赔付比例

物化成本保险

玉米生长期

水稻生长期

大豆生长期

最高赔偿标准

幼苗期

移栽成活或直播齐苗-分蘖期

苗期、开花期前

每亩保险金额×60%

小喇叭口至大喇叭口期

拔节期-抽穗期

开花期-结荚期

每亩保险金额×80%

灌浆期至成熟期

开花期-收获期

鼓粒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损失率在80%(含)以上,视为全部损失。

完全成本保险

玉米生长期

水稻生长期

大豆生长期

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拔节期前

幼苗-分蘖期(含)

苗期-开花期前

每亩保险金额×50%

拔节期-开花期前

孕穗期

开花期-结荚期前

每亩保险金额×60%

开花期-成熟期前

抽穗期

结荚期-成熟期前

每亩保险金额×80%

成熟期

成熟期

成熟期

每亩保险金额×100%

损失率在80%(含)以上,视为全部损失。

花生不同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赔偿标准:苗期至开花下针期为每亩保险金额×60%,结荚期为每亩保险金额×80%,成熟期为每亩保险金额×100%。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农业保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乡镇以及承保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保险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时间节点,提高承保效率,确保在条款规定时间内完成投保签单工作;要优化操作程序,加快查勘、定损和赔付进度,必须在最晚理赔结束时间前将赔付款发放到农户,杜绝发生惜赔、少赔、拖延不赔等违规行为。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78000.htm

专家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5592/278042.htm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