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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综合室主任刘冰解读《郯城县2025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温室大棚、特色农产品和玉米、稻谷制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12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公开日期 ] 2025-07-03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5年7月2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郯城县2025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温室大棚、特色农产品和玉米、稻谷制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此,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综合室主任刘冰(从事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进行了如下解读:

刘冰指出,方案将玉米、大豆种植收入保险纳入保障范围,这标志着农业保险实现了从单纯保障产量损失向保障市场收入风险的转型升级。这种设计能够有效应对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为农户提供更全面的保障。针对温室大棚保险,方案采用了四档分项设计,将墙体棚架、保温被、棚膜、作物等不同组成部分独立核算,更加精准地匹配各类设施和作物的实际价值,避免了传统保险中存在的“一刀切”问题。

刘冰表示,在收入保险定价机制方面,方案设定了科学的价格确定方法。其中,目标价格取当年4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玉米和大豆期货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而结算价格则取当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货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这种设计通过与期货市场的联动,实现了保险精算与市场信号的动态匹配。在损失认定方面,方案建立了量化评估体系。采用“损失率=因灾产量损失/前三年平均产量×100%”的计算公式,既考虑了不同年份产量差异的影响,又建立了基于区域的基准参照系。其中10%的起赔阈值设定,在保障农户利益与维持保险运营可持续性之间取得了良好平衡。在分档投保技术规范方面,温室大棚保险按照建造成本的80%设定保额上限,对使用超过10年的设施降至50%,这充分体现了资产折旧的客观规律。投保时需要同时提供棚体结构、覆膜材料、保温设备等分项价值证明,为实现标准化定损奠定了基础。

刘冰表示,方案中开展的玉米、水稻、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将种子、化肥等物化成本,土地流转费用,以及人工成本等生产全过程成本都纳入保障范围。一旦遇到自然灾害、病虫害等风险导致减产甚至绝收,农户能够获得足够赔付用于弥补前期投入,保障后续生产的顺利开展;而玉米、大豆种植收入保险,综合考虑了市场价格波动和产量变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当市场价格下跌或产量因灾受损,导致农民收入减少时,保险赔付能及时弥补损失,稳定农民收入预期,激发农民的种植积极性。

刘冰表示,保费补贴政策对调动农户积极性意义重大。各级财政承担大部分保费,极大减轻了农户参保压力。如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总保费为40元/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67.5% ,市、县财政补贴22.5%,农户承担10%,农户每亩缴纳4元。这种补贴模式,既体现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大力支持,也确保了保险业务的可持续性,让更多农户能够享受到农业保险带来的保障。此外,方案在保险责任界定、承保、理赔流程等方面也规定得清晰明确,为农户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

刘冰指出,要让方案真正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功能作用,需要各级有关部门、保险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农业保险业务指导,提升农户参保积极性,提高承保覆盖面;保险机构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农户在受灾后能及时获得赔付。方案的有效实施,将增强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稳定农业生产,推动郯城县农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原文:http://www.tancheng.gov.cn/info/7276/2779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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