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xzf/2026-0000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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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3-10 | [ 公开日期 ] | 2026-03-1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6年3月9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郯城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此,县发改局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刘影进行了如下解读:
刘影指出,重点项目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完善、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起到关键支撑作用的建设项目。我县重点项目的范围涵盖工业制造、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
刘影表示,《郯城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是专项管理办法,涉及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的全周期管理。发改部门是重点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储备和协调调度;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项目用地、环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要素保障和审批服务;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统筹与监管;项目责任单位是项目推进的实施主体。各职能部门需加强协同联动,确保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成、早达效。
刘影强调,各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郯城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不得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与内容,不得虚报、瞒报项目进度与投资完成情况,不得因管理不善导致项目出现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问题。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涉及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