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1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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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7-03 | [ 公开日期 ] | 2025-07-0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5年7月2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郯城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若干措施》。对此,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颜海林(从事法律援助、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了如下解读。
颜海林指出,这项政策是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制定的。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问题,不仅加重了企业负担,也影响了政府形象。文件旨在解决行政检查中存在的“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突出矛盾,通过建立“管住风险、无事不扰、企呼我应”的新型监管模式,既保障了有效监管,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颜海林认为,这份文件最大的亮点在于对“行政检查”概念进行了精确界定,明确将行政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个案检查三种类型。这种分类不仅厘清了检查职责,更为不同类型的检查设置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颜海林认为,在检查主体管理方面,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检查主体公告制度。这意味着今后企业有权要求检查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对无证人员实施的检查可以拒绝接受。在检查事项规范方面,文件提出了“清单之外无检查”的原则。这种清单管理方式,实现了从“随意检查”到“规范检查”的根本性转变。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建立完备的监管对象数据库,按照不同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和方式。这种差异化监管既能有效管控风险,又能避免对诚信守法企业的过度干扰。
颜海林认为,检查计划统筹机制是文件的重要创新点。文件建立了三层级的计划统筹体系:单位内部科室统筹、司法局月度统筹、年度计划备案。其中“每月统筹”制度能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平台化监管实现了重大突破。文件要求所有执法检查和非执法入企行为都要纳入平台管理,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要求,做到“事前备案、计划联合、扫码入企、全程留痕”。这种技术赋能的监管方式,既提高了监管效率,又增强了监管透明度。
颜海林指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几个关键挑战。首先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需要转变,要从习惯于“运动式检查”转变为接受“常态化监管”。其次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问题,“扫码入企”和平台化管理需要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为此,建议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系统化培训,既要培训执法人员掌握新的监管方式,也要让企业了解自身权利。二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平台稳定运行。三是建立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颜海林认为,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望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最直接的效果是检查频次将显著下降,企业迎接各类检查的负担明显减轻。同时,检查行为将更加规范化,任性检查、随意检查等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从更深层次看,这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政企关系,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