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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2018-11-29 09:15:07




公民  姓  名  王*  工作单位  山东财***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715**********0015
 联系地址  山东省************  邮政编码  250000
 联系电话  156******18  传    真  0000-0000000
 电子邮箱  3*******1@qq.com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2018年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申请名录及审核通过名录
   所需信息的用途      科研需要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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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处理完毕
备注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2018〕第1号 王昊: 2018年11月29日,收到你通过郯城县政府网站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描述为:“2018年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申请名录及审核通过名录”,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十七条及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经调查落实,该项信息存在,具体名录附后。 申请人如不服本告知书,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郯城县人民政府(具体单位:郯城县政府法制局,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郯城县人民法院(地址:郯城县人民路1号)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2018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清单 附件2:2018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清单 郯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 1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