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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128/2026-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4 [ 公开日期 ] 2026-03-24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5年,郯城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人员会议等学法21场次,深入剖析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等统计违法案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3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纳统人员、统计业务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法律知识、执法实务培训20场次,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监督能力水平。抽调县局业务科室骨干,组建专业培训小组,分片区对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的乡镇统计人员、辖区规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各类统计资料填报、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执法证,目前县统计局有2名持证统计执法人员,有效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

三是严格核查检查。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及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各专业科室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确定核查指标,以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能源消费等指标为重点,梳理自查企业及项目300多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人,分阶段进行整改。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抽调县局业务科室骨干下沉乡镇和企业开展“点对点”普法宣传、业务指导280余人次,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100余次。借助“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依托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开展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向统计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宣传彩页、读本等资料2000余份,开展宣讲宪法、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条例等23场次受众1100余人次。

五是提升监督效能。认真落实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的联合监督要求,出台《中共郯城县纪委机关郯城县统计局〈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办法(试行)〉》、《郯城县统计局郯城县审计局〈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工作暂行办法〉》,把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和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有效提升监督贯通的规范性、实效性,着力构建协同共治监督格局。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深学笃行,凝聚法治共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3月18日,郯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学习研讨,县委主要领导对依法治统工作提出要求。6月18日、9月18日,在县委党校先后2次开展县统计局党组书记专题授课暨新修改《统计法》进党校活动,面向180余名科级干部及青年干部系统阐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统筹部署,压实法治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统计工作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制定《郯城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数据支撑保障,防范违规干预统计。

三是履职尽责,夯实法治根基。采取“调研+核查+指导”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牵头带领领导班子分组到乡镇调研18次,走访企业80余家,深入一线听诉求、解难题、强指导,以实际行动捍卫统计法律权威、守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6月23日,参与“党政负责人电视述法”栏目,进行线上述法,全方位展示依法治统工作举措及成效。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广度与深度,但在宣传频次、内容更新、精准高效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二是执法能力仍需强化。统计执法人员对典型案件的研究剖析仍有不足,实战培训和执法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构建多元体系,扎实推进普法强基。以统计业务人员为重点、以调查对象为主体,进一步加大对新修改《统计法》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构建“精准化+多元化”普法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内容。将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为企业统计人员、调查对象提供“一对一”填报指导和法规宣讲。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细化完善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将法治要求嵌入统计调查、数据审核、执法检查等各环节。加强基层统计法治能力建设,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执法业务及实操技能的培训,提升统计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是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强化源头治理和核查力度,将常态化核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工业、投资、服务业等专业的执法检查,严把数据质量检查关和数据核实关。加强统计监督与巡察、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处、成果共用等机制,提升统计造假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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