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tc_gcx1/2026-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归昌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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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3-23 | [ 公开日期 ] | 2026-03-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5年,归昌乡党委、政府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职责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纳入学习计划,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常态化开展学习,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2025年,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党内法规法治专题培训等活动6场次,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和“法治大集”“入户宣讲”等特色活动8场次,覆盖辖区内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决策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将法律顾问纳入审查工作小组,明确审查范围、流程和标准,定期召开审查工作会议和重大问题分析研判会,提升审查专业性。组织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专题研究会,明确决策事项的范围、权限和程序,确保所有重大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流程,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2025年,累计审查政府合同协议15件,涉及乡村振兴项目合作、租赁、拆迁工程、光伏合作等领域,提出审查意见72条;审查村级合同协议41件,重点聚焦土地承包、项目建设等事项,提出审查意见164条,有效避免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同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对归昌乡2025年度省派第一书记村基础设施提升衔接资金项目和撤销归昌乡设立归昌镇项目两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严格审查后公示,确保决策于法有据、程序合规。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通过开展伴随式执法等方式,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平台报备制度,规范检查流程,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通过组织召开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高行政执法质效。2025年归昌乡共开展入企检查28次,联合检查20次,联合检查率达71.43%。同时,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剖析,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次,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会1场,查摆问题和风险点3条并全部整改完成。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一是创新打造“凤鸣归昌・握手言和”调解品牌,构建“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多元调解体系。二是打造“矛盾调解小院”阵地,制定《归昌乡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推动司法与调解、信访等工作衔接联动,整合多部门资源形成“收集—分流—处置”闭环,同时建立村级就地调处、乡级多元调处、专家会商调处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分级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该机制运行以来,村级调解成功率提升40%,乡级信访量下降25%,诉讼案件减少30%,形成“源头预防、梯次化解、依法终结”的良性机制。三是推动法律顾问下沉网格,持续完善“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张贴公示牌、发放联系卡、入驻网格群等方式,搭建便捷服务平台,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全年开展坐班服务50余次,线上线下解答群众咨询70余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6件。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位统筹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难点问题,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细化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强化督办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统筹部署,推动出台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行政执法领域整治等系列工作方案,严守司法公正底线,全年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三是带头示范引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培训和宣传活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全过程。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实践融合不够深入。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的融合性认识不足,重形式、轻实效,缺乏学用结合的主动性。干部学法以集中学习、理论宣讲为主,案例式、实战化培训不足,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普法宣传精准度和实效性不足。部分群众法治意识培育滞后,传统维权观念根深蒂固。宣传形式偏传统,新媒体普法内容产出少、传播力弱,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调”的观念尚未根本转变。
(三)多元调解体系运行质效不均。部分村级调解组织缺乏专业支撑,专家资源下沉频次不足,调解员应对复杂经济纠纷、新型矛盾的专业能力欠缺,调解与信访、司法等环节衔接不够顺畅。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定期召开典型案例专题研讨会,邀请法律顾问开展 “以案释法” 专题授课,推动学用结合、以用促学。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调解员专题培训,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小组,提升应对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强化“矛盾调解小院”标准化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定期驻点和远程指导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从 “被动咨询” 向 “主动服务” 转变。完善调解与信访、司法衔接机制,统筹多部门资源力量,提升全链条化解效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结合农村真实调解案例,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定制专项普法活动,强化普法实效,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持续深化 “凤鸣归昌・握手言和” 调解品牌建设,健全三级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实现 “五有” 目标。加大法治建设资源保障力度,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