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措施,旨在深化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规模扩大与质量提升。
二、制定依据
1.国家层面: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系列指导文件;
2.省级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4〕14号);
3.市级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发〔2025〕4号);
4.本地实际:我县产业特点、劳动力结构及就业需求。
三、起草过程
文件由县人社局牵头,联合发改、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通过调研企业用工需求、分析就业形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经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由县政府审议通过。
四、出台目的
1.量化目标:2025—2030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90%以上;
2.长远愿景:到2035年形成就业机会充分、结构优化、服务高效的高质量就业格局;
3.社会效益:通过就业提质扩容服务民生,支撑全县高质量发展。
五、适用范围
1.地域:郯城县全境(含乡镇、街道、开发区);
2.对象: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3.主体: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者等。
六、重要举措
1.构建就业优先政策体系
(1)产业协同:实施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及新兴产业“3+2行动”,发展旅游、银发经济等就业容量大的产业;
(2)稳岗扩岗: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沂岗贷”专项贷款等政策;
(3)就业评估:重大政策布局同步开展岗位创造与失业风险评估。
2.重点群体就业支持
(1)青年就业:推进“三支一扶”、青年见习计划,建立实名制台账;
(2)农村劳动力: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
(3)退役军人:推行“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直通车模式;
(4)特殊群体:完善“三位一体”援助体系,推广“妈妈岗”灵活就业。
3.创业带动就业
(1)平台建设:2025年末培育2个创业小镇试点;
(2)金融支持: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低于2.2亿元;
(3)能力提升: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开展“护航行动”。
4.职业技能培训
(1)培训规模:年均开展职业培训4500人次;
(2)模式创新:推行“1+N”证书制度,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3)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推广订单班培养模式。
5.公共服务优化
(1)数智化服务:推动就业全流程进系统,多部门数据共享;
(2)招聘体系:常态化开展直播带岗、入企探岗活动;
(3)人力资源产业:培育劳务品牌,拓展跨区域劳务合作。
6.权益保障
(1)劳动关系:完善协商机制与监察执法;
(2)社会保障:推进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
(3)平等就业:健全歧视救济制度,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七、注意事项
1.政策联动:需结合国家及省市动态调整具体执行标准;
2.部门协同:措施涉及多部门职责,需加强统筹协调;
3.风险防范:应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就业的潜在冲击。
八、名词解释
1.“3+2行动”:指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就业促进计划;
2.“亩均就业导向”:将单位土地面积的就业贡献纳入管理指标;
3.“社区微业”:通过社区微工坊、家庭微作坊等形式开发就近就业岗位;
4.“创业小镇”:整合创业园区、街区、微场景的三级创业平台。
九、新旧政策差异
1.新增量化目标:明确2025—2030年城镇新增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
2.拓展群体覆盖:强化对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劳动者的支持;
3.数字化升级:首次提出就业服务全流程数智化与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
十、与上级政策异同
1.共性:均强调就业优先战略、重点群体帮扶、创业带动作用;
2.特色创新:
(1)细化“创业小镇”“社区微业”等本土化载体;
(2)增设“沂岗贷”等区域性金融工具;
(3)结合县域产业特点提出“3+2行动”产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