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029 | [ 文 号 ] | 郯政办字〔2025〕3号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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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3-14 | [ 公开日期 ] | 2025-03-14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政办字〔2025〕3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于广威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召集人:张玉安 县政府副县长
孟 欣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绍强 县国有林场总场场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许新年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
张炳忠 县发改局局长
匡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杜清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倪 晨 县水利局局长
鲁成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居国防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康健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局长
庞永祥 郯城河道管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倪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副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成员单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组成。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
(二)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研究保障建设用地、足额落实资金、加快前期工作(实行容缺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等)、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调度等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指导、督促、检查有关乡镇和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制定推进政策,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强检查,在确保满足质量、安全和环保的要求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