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zj/2024-000003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财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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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1-12 | [ 公开日期 ] | 2024-02-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发挥法治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财政工作的本领。
二是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局党组牢牢把握法治财政建设的政治性,坚持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中心工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规范性文件及文件清理等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工作,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把握方向、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在推进整改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认领督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法治财政建设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
四是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单位制定学习时间表,每两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的形式,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等先进理论知识。同时,加强个人自学,发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摘编读本,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理论知识。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使干部职工真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真正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理财,财政制度落实更加顺畅
一是依法规范履行财政职能。动态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好我局行政权力事项与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的衔接,将我局28项权责事项有序接入“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细化办事指南,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郯城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郯城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落到实地,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全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保障。建立全员抓收入工作机制、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税收执法协助机制和委托代征机制,形成“财税协同、部门配合、县乡联动”工作模式。申请市税务局重点稽查和聘请第三方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核查,坚决制止各类偷逃税费行为,应收尽收,应管尽管。深化财源建设和税收保障制度改革,着力做好“制度建设、精耕财源、数字赋能、纳税评估”四篇文章,助推全县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建立收入调度机制,按月将全县收入组织情况呈阅给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请召开收入调度会议,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在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对上资金争取和专项债增发上持续用心用力,坚持“目标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收入组织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牢记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核定行政经费预算,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进一步完善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强化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理念,健全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良等次以下的,适度压减下一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严格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禁无预算超支预算,除上级出台的增支政策、应急救援事项外,不再增加预算,不断完善支出管理。
四是扎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助力发展方面,聚焦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全力支持“工业强县、城建突破”等战略实施,用足用好政府引导基金、PPP等政策工具,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守牢底线方面,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开展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应用工作,将财政承受能力作为制定发展规划、审批重点项目、安排重点工程的前置论证条件。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和政府采购服务,加强编外聘用人员财政经费管理。依法制止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加强政府债务预警监控,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持续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三、加强普法宣传,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
一是不断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各处室党支部学习必学、必训内容,推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鼓励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竞答”、“政府采购法20周年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二是扎实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加大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税收优惠政策。教育和引导财政干部树牢法治思维,养成运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健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财税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压实普法责任。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各类各层次业务培训,将法治建设内容融入其中,促进学法常态化。利用财经大讲堂、政策解读、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经常性普法,全方位做好财政系统的普法工作。
2023年,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财政法治建设的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有待丰富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郯城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中共郯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提升财政普法宣传成效。围绕依法治县工作大局和财政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好系列宣传活动。以法治理论考试和财政干部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全县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2024年,县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保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开放、进取新郯城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