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1-000023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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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9-01 | [ 公开日期 ] | 2021-09-01 | [ 有 效 性 ] |
一、适用对象
(一)机构范围。在郯城县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或总部在外地长期在郯城县内从事相关行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二)人员范围。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从事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三)承办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优先选择在临沂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合法资格的商业保险机构;非临沂市登记注册商业保险机构,需具有经办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资格,并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核准条件。
二、保险办理
保险购买主体,既可以是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为实现灵活就业的新业态平台。
三、补贴标准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平台或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保险补贴,低于100元的据实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
1.平台申报:填写《郯城县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3)新业态平台与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务或服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复印件及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申报:填写《郯城县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与新业态平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证明;(2)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复印件;(3)农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二)审核
1.审核营业执照登记情况,看是否属于自主创业;
2.审核职工保险缴纳情况,看是否单位就业;
3.审核是否退休人员;
4.现场核实或电话抽查人员是否在岗。
(三)公示
审核完成后,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报县财政局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农商银行账户。
五、经办地址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科(师郯路15号1209室)
咨询电话:0539-6221600
附件:郯城县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