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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2025年第1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郯城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16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 公开日期 ] 2025-08-2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制定背景与主要内容

1.‌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实现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认真调研及征求相关部门、乡镇、社会公众意见,结合郯城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现状,出台《郯城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4)《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5)《临沂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3.‌出台目的‌

(1)规范全县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2)明确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中各级政府部门职责。

(3)规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管理筹措,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

(4)通过本《办法》进一步强化维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

(5)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建养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4.‌重要举措‌

(1)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三级管理体制写入条文,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责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水平。

(2)《办法》鼓励实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多元化筹措机制,减轻我县财政压力。

二、权利义务与公共利益条款解读

1.‌公路保护义务‌(第五条)

条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有权检举违法行为。

‌依据‌:《公路法》第七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九条。

‌合法性‌:符合《立法法》关于设定公民义务的规定。

2.‌禁止非法设卡收费‌(第六条):

‌合理性‌:防止乱收费现象,保障群众出行权益,符合国家关于清理公路收费的政策导向。

3.‌涉路施工管理‌(第三十七条至三十九条):

‌执行要求‌:占用、挖掘公路需经交通部门批准,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公安机关同意,并按规定修复或补偿。

‌依据‌:《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4.‌超限运输管理‌(第四十三条):

‌操作规范‌:超限车辆需经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合理性‌:保护公路设施,预防安全事故,平衡运输需求与公路保护。

5.‌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第四十九条):

‌具体要求‌:控制区内建设需经批准,防止公路街道化,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三、专业术语与疑难解释

1.‌农村公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附属设施,不包括农田间机耕道和村内街巷(第二条)。

2.‌“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县级政府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委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第三条)。

3.‌养护工程分类‌:

(1)预防养护

‌定义‌:

预防性养护措施,指在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良好或轻微损坏时,为防止性能加速恶化、延长使用寿命而采取的主动性养护措施。

‌主要特点‌:

实施时机:公路结构完好,仅出现轻微病害时

核心目的:延缓路面损坏,延长大中修周期

技术要点:以预防性措施为主,不改变结构承载力

‌常见措施‌:路面裂缝密封(使用灌缝胶等材料)、雾封层、微表处等表面处理、局部坑槽修补、排水设施疏通维护。

(2)修复养护

‌定义‌:

针对已损坏部分进行修复性养护,旨在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

‌主要特点‌:

实施时机:公路出现明显结构性损坏时

核心目的:修复损坏部分,恢复使用功能

技术要点:针对具体损坏部位进行修复

‌常见措施‌:路面大面积坑槽修补、基层局部翻修、桥梁伸缩缝更换、挡土墙等防护设施修复。

(3)专项养护

‌定义‌:

针对特定问题或特殊需求进行的专门性养护工程。

‌主要特点‌:

实施时机:出现特定问题或特殊需求时

核心目的:解决专项问题或提升特定功能

技术要点:针对性强,技术要求高

‌常见措施‌:危桥改造加固、隧道渗漏水治理、地质灾害路段整治、安全防护设施升级(如增设护栏)。

(4)应急养护

‌定义‌:

针对突发事件导致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时进行的紧急抢修。

‌主要特点‌:

实施时机: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后

核心目的:快速恢复交通,保障通行安全

技术要点:反应迅速,临时性与永久性措施结合

‌常见措施‌:水毁路段便道抢通、塌方清理、冰雪灾害应急除雪、交通事故现场快速修复。

4.‌“一路一档”“一桥一档”‌:对每条公路、每座桥梁建立独立档案,完整记录建设养护信息(第二十八条)。

5.‌涉路施工活动‌:指跨越、穿越公路或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的施工活动(第三十八条)。

四、政务服务事项说明

1.‌涉路施工许可‌:

‌受理单位‌:郯城县行政审批机构

‌申请材料‌: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交通组织方案等

‌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需报郯城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后,方可向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施工完毕需经公路管理机构验收(第三十八条)

2.‌超限运输许可‌:

‌受理单位‌: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办理条件‌:确需超限运输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注意事项‌:需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并悬挂标志(第四十三条)

3.‌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受理单位‌:郯城县交通运输局

‌禁止事项‌: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养护(第四十七条)

五、行政执法事项说明

1.‌执法范围‌: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道、乡道的保护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村道的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村道的保护工作,协助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县道、乡道的保护工作。(第三十六条)

2.‌执法程序‌:巡查发现或接到举报→现场调查→改正→依法处理(第四十六条)。

对较大损害案件,要求当事人保护现场并接受调查(第五十条)。

3.‌执行标准‌:路政处罚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执行统一使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

4.‌执法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第七条)。

禁止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第五十一条)

六、政策创新与特色

1.‌资金筹措机制创新‌:

(1)提出利用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市场化方式筹资(第三十四条)

(2)明确土地出让收益可用于农村公路(第三十一条)

(3)‌养护管理细化‌:

详细划分县乡两级日常养护责任(第二十二条)

建立养护巡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第二十七条)

(4)‌结合地方实际‌:

县道、乡道建设一般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村道建设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新(扩)建村道的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六米(第十一条)。

鼓励设置休息区、观景台等旅游设施(第十一条)。

(5)‌档案管理要求‌:

提出“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精细化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七、实施保障建议

1.‌加强宣传培训‌:对乡镇、村干部开展办法解读培训,提高法规知晓率。

2.‌完善配套措施‌:制定资金管理、养护考察等配套文件。

3.‌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村公路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第四条)。

本解读报告旨在帮助社会各界准确理解《郯城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请各乡镇、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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