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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2025年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议题——《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郯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5-00001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公开日期 ] 2025-05-09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美丽郯城建设,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郯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2024年4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美丽山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安排。2025年1月,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美丽临沂建设做出工作规划。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郯城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美丽郯城建设。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郯城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全面推进美丽郯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生态安全底线,让郯城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也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郯城在绿色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四、重要举措

1、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绿色交通和绿色建筑,倡导绿色消费等。例如,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

2、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化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等。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

3、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像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4、守牢美丽郯城建设安全底线: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等。

5、打造美丽郯城建设示范样板: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6、开展美丽郯城建设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等。比如通过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7、健全美丽郯城建设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监督考核等。如加大资金投入方面,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县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郯城建设。

五、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众利益相关条款说明

1、绿色生活方式倡导:鼓励公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如绿色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消费(购买环保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这既有利于减少个人生活对环境的影响,也是每个公民为美丽郯城建设应尽的义务。从合理性上看,公众的绿色生活方式选择能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对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制定依据在于国家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及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动社会绿色转型的现实需要。

2、生态环境监督参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相关部门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这保障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了公众在良好生态环境方面的切身利益。制定依据是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赋予公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利,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率,促进美丽郯城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3、企业环保责任履行: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主要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和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依法排污并按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等。这明确了企业在美丽郯城建设中的义务,企业履行环保责任,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其制定依据是各类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关于企业环境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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