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25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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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7-06 | [ 公开日期 ] | 2024-07-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出台背景
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动力变革和动能转换。通过实施发展“翅膀工程”的重要决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快汇集科技创新资源,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实力,扎实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真正为全县经济发展插上科技翅膀。通过制定实施发展“翅膀工程”、支持科技创新的17条政策措施,以此巩固科技创新成果,激发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创新活力,在全县再次掀起科技创新热潮。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围绕6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从推动创新企业量质齐升、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加快企业数智改造、加大科技招商等四个方面着手,加快构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步伐,增强企业科技创新力、核心竞争力、市场发展力。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二是加强科创平台建设。从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双创孵化载体两个方面着手,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园区及其他创新主体加强协同,加快推进“1213”实验室体系、产业共性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孵化载体等平台及沂蒙新质产业园等科创园区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依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市级新建研发机构,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年不超过50家。
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常态化捕捉发布科技成果、打造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支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三项措施,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力争新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15家左右,引进转化科技成果300项以上。认定为市级中试示范基地的,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增省级认定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按照年度销售额5%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已获省级同类补贴的不重复奖励。
四是推动校地企深度合作。通过推进“百校千企”合作对接、加大高层次人才联合引育、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等措施,不断深化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加快汇集人才、技术、成果等创新资源,服务我市产业创新发展。全年产学研合作高校院所达到100家以上;新认定市级飞地10家左右,分别给予离岸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最高200万元、研发机构最高100万元补助。
五是强化科技金融赋能。针对临沂实际,重点围绕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国投引领的科创基金矩阵,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推进科技支行建设,开发“成果贷”“人才贷”“专精特新”贷等金融产品,形成“政银担投”相结合的支持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
六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督导评估和激励等机制建设,重点推进市委科技委员会实体化运行,统筹规划和系统布局发展“翅膀工程”,形成部门协同、产业专班互通、市县联动的“大科技”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