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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2023年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议题——《郯城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方案》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5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12-06 [ 有  效  性 ]

一、制定背景

农村供水工程是重要的民生水利工程,中央、省、市各级各部门多次印发文件对农村供水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郯城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办农水〔2022〕247号);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号);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鲁水农字〔2022〕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5号);临沂市印发了《临沂市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3-2025年)》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通过出台《郯城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方案》,提升各部门对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明确各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协调力度,分期分批推进小水厂的回收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及供水质量。

四、重要举措

成立郯城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制定具体目标,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对照工作方案,及时认领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县水利局作为牵头部门,严格督促水务集团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工作,对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推进方案顺利实施。

会议回顾:2023年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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