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3-000011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1-18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报告》)的编制是结合我县经济运行形势,充分考量国内国际环境等不利因素影响,就主要经济指标和发展思路与各相关部门进行衔接,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不断补充、完善、修改、推敲,特别吸收了统计、财政、交通、工信、农业农村、住建、教育、卫健、商务等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此稿,现解读如下:
一、《计划报告》主要结构和内容说明
《计划报告》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3亿元,同口径增长9.7%、高出全市0.1个百分点,税收占比达8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5亿元、增长1.5%,分别居全市第7位、第1位;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3%;工业用电量27.33亿千瓦时、增长5.5%。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0亿元,增长4.5%、高出全省全市0.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7%、高出全市7.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00元、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00元、增长7.5%。
第二部分是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体安排,包括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打造对接长三角“三步走”先行区定位,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社会稳定为支撑,突出工业强县、城建突破、乡村振兴、生态提升、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实现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开放、进取新郯城。
建议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安排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
二、《计划报告》分析说明
计划报告体现出我县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从主要经济指标来看,受内外环境及疫情频发等多重因素影响,2022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克难奋进、承压前行。与去年的计划报告相比,今年计划报告呈现出两大特征:一是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例如,我县始终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投资、稳住经济的主抓手,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现场观摩会上取得第4名的好成绩,在全市扩大有效投资夺旗打榜工作中连续两个月夺得红旗,先后签约了总投资30亿元、120亿元的万华绿色大家居、鲁南制药等“王者项目”,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二是更加注重民生福祉改善,全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民生支出累计达到43.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6%,较去年提升2.4个百分点。
三、关于主要指标预计说明
一是从发展目标上看:随着工业进入快速上升期,一批骨干企业陆续投产、拉动经济增长,厚积薄发的效果将逐步显现,因此多数指标在增速安排上略高于对标对象昌邑市,同时也与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相吻合。二是从发展总体要求上看:市委经济工作工作会议将郯城放在第一梯队第二位的定位,对郯城经济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跨越赶超”,以改革创新思维打破已有的条条框框,主动对标中央和省市要求,对标周边县区和昌邑市,在经济指标、工业强县、城建突破等方面求跨越、上水平,不断缩小差距。三是从发展的环境看:由于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存在,同时考虑内外环境严峻复杂,在指标安排上坚持实事求是和动态调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