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27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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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3-02 | [ 公开日期 ] | 2024-03-0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潜能消费,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现结合郯城县实际,制定郯城县2024“消费促进年”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刺激消费热点
1.加大批零餐住行业支持力度。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突出重点品类、节庆时令,开展好“暖冬消费季”、“冬享沂蒙过大年”、新能源汽车下乡展等主题活动。大力拓展假日消费空间,营造消费“黄金周”,活跃市场氛围,拉动消费增长,年内计划举办不少于40场专题活动。举行政府消费券惠民活动。设立30万促消费专项资金,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联合银行部门,使用线上APP开展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和大型个体工商户政府消费券惠民活动,年内计划举行该项活动2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2.加快特色住宿餐饮转型升级。加大区域合作机制,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各类美食文化节,进一步提升塑造郯城特色美食品牌。支持住宿餐饮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发展新业态、新场景,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业务”的线上订单服务。引导住宿餐饮企业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配送餐服务,探索酒店式租房、共享员工模式。组织评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特色餐饮名店。对2024年首次获评国家五钻级、四钻级、三钻级酒家,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奖励。打造“乡村旅游看沂蒙”品牌,促进民宿消费,对2024年新获评山东省五星级、四星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项目投资主体5万元、3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
3.开展“家电换新消费季”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补贴等集中促销政策,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大力推广绿色智能家电,通过设立绿色智能家电展示区、家电生活馆、实景体验区,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努力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网点、家电回收网点建设,鼓励家电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发适应农村市场特点和老年人消费需求的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4.提升汽车消费水平。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组织品牌汽车经销商举办车展、团购会、网上购车节等让利促销活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加大新能源汽车补贴力度,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扩大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对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在临沂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对价税合计5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补贴1000元,价税合计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价税合计10万元(含)至15万元的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对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举办的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单个活动(时间不超过一周)实现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以发票金额为准),且销售额居全市前10位的,每个活动可争取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二、拓宽消费模式
5.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活力。积极争取省市文旅惠民消费券(2024年市级配套200万元),加大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力度,举办文化旅游消费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年卡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推荐企业、景区参与临沂市“十大最具人气文旅消费活动”“十佳夜间文旅消费打卡地”“特色旅游景区”等评选活动,创建4A景区1处(郯国古城),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处(鲁南特色小吃街),打造精品文旅名镇1处(马头古镇),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打造“时尚郯城·演艺之城”品牌,对在我县举办的单场售票不低于3000张的大型演出、音乐节会,一次性争取市级奖补5万元。设立旅游团队奖励资金(2024年市级配套100万元),对组织大团队游客的组团社、地接社分别给予奖励,对承接高铁、飞机精品小包定制旅游团队的地接社给予落地交通补贴。(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财政局)
6.激发便民生活圈新动能。因地制宜的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节”活动,广泛调动各类主体参与。一是推动绿色智能家电进社区。鼓励在社区举办家电促销活动,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方式,鼓励家电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下沉社区搭建体验场景,引导家电流通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点,推动售后服务进社区。开展公益宣传,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发放资料、播放视频、组织宣讲等方式,传播绿色、智能、安全消费理念。二是推动餐饮服务进社区。鼓励结合“银杏美食文化节”活动,发放社区餐饮消费券、优惠券,开展美食节、美食汇、美食大赛等各具特色的体验活动和老年助餐服务,展示特色餐饮品牌,弘扬我县餐饮文化。三是推动汽车展销进社区。鼓励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汽车展示展销、体验试驾等活动,宣传购车优惠政策,加强活动经费、场地等保障,让居民放心购买、安心使用、出行便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7.推动社区服务提质扩容。引导国有企业、社区通过利用闲置用房为托育机构、养老机构提供场地,采取减免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鼓励适当放宽租赁期限,租赁期不少于3年。持续开展社区家政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工作,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打造家政社区示范性消费场景,支持家政企业以连锁形式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网点,建立“家政服务超市”,开展在线预订、上门服务、便捷支付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8.支持知名品牌引进。发展“首店经济”,争取引进一批国内外品牌首店、旗舰店和体验店。拓展新型消费产业和各类生活型服务业发展空间,发挥集聚示范作用。加快培育郯城本地品牌,塑造郯城消费新名片。对2024年成功引进餐饮、零售业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店,并签订2年及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每引进1个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9.支持网络零售业发展。推广“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依托山东丝路云互联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播电商基地,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聚集效应,打造富有郯城特色的直播电商基地,对2024年网络零售额首次过亿元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优化直播电商人才培训体系,高度重视直播电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通过与高校、专业培训机构合作,针对返乡大学生、创业青年以及本土传统企业等培育一批优质直播电商人才;同时重点引进、扶持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电商人才,扶持培育网红达人,支持企业针对专业主播进行包装和打造,培养一批头部网红。(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三、优化消费环境
10.打造消费核心圈。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推进新型商圈建设。对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开展具有引流效应的品牌形象展示活动,合理规划外摆活动区域,规范报备、监管流程,坚持审慎包容柔性执法,营造良好消费场景。深入推进鲁商城市广场商业街、郯国古城夜经济市场和郯城商业广场等区域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打造一批时尚智能、景区式商圈,引导消费向中高档产品转移,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组织消费环境优、带动能力强的街区参与市级特色步行街评选。(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11.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开展农村商业体系创新试点,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农贸(集贸)市场。督促农村电商服务站充分利用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推动整合农村服务站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着力培育乡村站点造血功能,加快农村电商服务站数字化改造。引导电商企业加快农村电商服务站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提升服务站数字化水平。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乡村民宿等服务品质,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生活服务等下乡惠民活动,促进品质消费进农村。(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12.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大中型社会公共停车场、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等,建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5%,其中快充桩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构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网络。全面实施“个人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推广“无证明”极简报装模式,提升群众办电便利度。年内新建公共充电桩245个,鼓励个人用户积极配建家用充电桩。(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国网郯城供电公司)
13.加强典型宣传。及时总结振兴批零住餐业工作经验做法,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积极营造共同推进“消费红”的良好氛围。2024年在市级层面开展旅游、美食、民宿等促消费活动中,依托网络大咖、头部主播进行的宣传推介,对浏览量超过1000万或点赞量5万以上的图文、短视频等作品给予创作者5000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