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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tcxzf/20260827-00004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6〕12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公开日期 ] 2026-08-27 [ 有  效  性 ]

郯政办字〔2026〕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郯城县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郯城县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让群众身边的养老服务更加可感可及,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将学习教育与办好民生实事有机融合,加快建设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监管高效、保障有力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养老服务更加适宜、多样、智能、安全,更好满足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就餐就医、失能照护、社会参与等方面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设施网络

1.拓展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基地服务功能。根据入住人员的服务需求,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基地设置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加强护理型床位附带设备升级改造及康复辅具的设备更新,12月底前,完成失能或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设置。同时,依托县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拓展资源统筹、实训示范、技术指导等功能。

2.提升乡镇(街道)养老设施服务质效。依托郯城县仁康托养中心、李庄中心敬老院和花园益民老年公寓等3处优质养老机构,按照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标准规范,拓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居家上门、配餐送餐、康复护理、辅具租赁、技能培训、服务转介等综合功能,实施提升改造,打造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8月底前,完成郯城街道、李庄镇、花园镇3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挂牌运营。

3.织密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持续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12月底前,确保城市社区基本配置1处兼顾日间照料、助餐、康复理疗等服务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开展村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鼓励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村卫生室等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点,提供助餐、助浴、助医、探访关爱等基础服务,8月底前试点建设不少于5处。

(二)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

1.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鼓励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和家政、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上门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认真落实发放居家养老服务消费券政策。

2.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内容。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公共服务场所,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2月底前,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家,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维护服务站点1个。加强孤寡、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月探访率达到100%。

3.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加强残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着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养老机构积极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发展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积极推进仁康托养中心二期、李庄镇明德惟馨等医养康养项目建设,12月底前,新增认知障碍床位不少于50张,建设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型社区1个,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到78%。

4.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立足功能定位,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农村敬老院与乡镇卫生院融合发展,启动郯城中心卫生院医养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使用。

(三)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

1.强化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协同处置等,强化“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增强综合监管合力。

2.强化安全监管。结合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制定的《山东省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联合检查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实现“一表通查”,组织对全县养老机构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强化信用监管。10月底前,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等级与补贴资金、购买服务、等级评定、招投标挂钩,对失信机构依法实施限制、禁入等惩戒措施。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引导机构规范诚信运营。

4.强化智慧监管。积极配合省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二期)发挥作用,加强对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信用等综合监管。12月底前,配合完成与市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对接,通过AI视频监控、物联感知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养老机构安全疏散、动火作业、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火灾隐患等情况的集中监测预警。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是检验民政部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试金石,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业务科室全程靠上,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政绩观学习教育抓出新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

要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并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部门协调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会商机制,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解决各项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音频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7/374806.htm

媒体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5591/3747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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