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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郯城县深化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510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16〕58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0-10 [ 公开日期 ] 2016-10-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16〕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企业在实施“二次创业”中关于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成立郯城县深化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海玲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张继宾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石瑞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郭传航 县经信局局长

夏利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付海峰 县财政局局长

颜廷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颜海廷 县人社局局长

赵鹤亭 县住建局局长

朱 晓 县规划局局长

陈 彬 县环保局局长

赵利军 县安监局局长

郑贵尚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 挺 县水利水产局局长

李 春 县招商局局长

闻超武 县质监局局长

莫 峰 县统计局局长

张庆华 县国税局局长

舒永君 县地税局副局长

王建彬 县科技局局长

吴传甲 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经理

吕久鑫 县金融办主任

谢 伟 县工商局局长

程洪法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暴玉营 县行管办主任

杨 波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深化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郭传航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推进组、民营企业改革改制推进组,分别由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县经信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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