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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县财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2-0000581 [ 文       号 ] 郯政字〔2017〕21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3-17 [ 公开日期 ] 2017-03-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字〔2017〕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省、市直驻郯各单位,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陵山景区管委会,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全县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统筹做好增收节支、服务管理、改革发展等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2亿元,增长13.7%。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9726万元;地税部门完成78216万元;财政等部门完成121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居全省第111位,比上年前移一个位次。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10.2亿元、可比增长1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1%。全年乡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766万元,可比增长20%,高于全县平均水平6.3个百分点。全县财税部门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收入任务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县政府决定授予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财政所等15个单位“2016年度全县财税征管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郯城县交通局等15个单位“2016年度全县税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丁洪刚等32名同志“2016年度全县财税征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李慧等37名同志“2016年度全县财务与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狠抓组织收入,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全县财税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开放进取文明和谐新郯城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16年度全县财税征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16年度全县税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3、2016年度全县财税征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4、2016年度全县财务与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2016年度全县财税征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共15个)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财政所

郯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港上镇财政所

杨集镇财政所

重坊镇财政所

郯城县国家税务局马头分局

郯城县国家税务局庙山分局

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港上分局

郯城县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

郯城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郯城中心所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李庄中心所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庙山中心所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高峰头中心所

郯城县地方税务局重坊中心所


附件2


2016年度全县税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共15个)


郯城县交通局

郯城县民政局

郯城县食药监局

郯城县发改局

郯城县公安局

郯城县人社局

郯城县工商局

郯城县国土局

郯城县物价局

郯城县统计局

郯城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郯城县林业局

郯城县教体局

郯城县人民银行

郯城供电公司


附件3


2016年度全县财税征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32个)


丁洪刚、王震明、陈海峰、樊 伟、高 洁、徐 震、李 军、郭金银、张兆华、徐勤冠、杨加峰、袁 芳、丁晓峰、潘常领、张爱军、杜建文、方全胜、赵玉新、刘 欣、孙平平、吴清茜、李 梅、倪 娜、刘 凡、朱秀岭、徐建华、马燕飞、王春云、陈晓阳、赵 军、李 钢、王 永


附件4


2016年度全县财务与会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37个)


李 慧 王晓丽 任丽娜 陈 莹 魏纯东 杜志星 陆百彩 李秀芹 丁长安 张 艳 杨林川 程文君王 艳 闫长智 张 慧 刘 燕 魏思萍 管 丽 武绍芳 李慧娟 孙丽华 马 琳 杜玉森 颜育红 王瑞峰 黄兴华 王成杰 孙 昊 何玉坤 徐宏伟王振天 丁秀梅 高 萍 刘 娜 韩 艳 张丽伟 孔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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