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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郯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tanchengxzf0001/2024-0000197 [ 文       号 ] ​郯政办字〔2024〕31号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公开日期 ] 2024-08-3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政办字〔2024〕31号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郯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郯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郯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郯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培养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24〕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2024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380人(培育任务指标见附件),其中省级示范性培训80人,县级培训300人(包括粮食产业培训230人、新媒体电商培训70人),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村20个。省级示范性培训学员由各乡镇负责遴选,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级培训学员由各乡镇负责遴选;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村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乡镇确定,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村培训不少于50人。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因地制宜开展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及畜禽水产养殖技术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重点群体,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培训,着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优秀文化等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训对象,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专项行动

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实训、分段培训、咨询服务、跟踪指导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着重组织开展六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以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为培训对象,继续围绕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按产业时间节点开展生产技能和应急性技术类培训,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融合。

(二)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开展重要机械化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9月在全县开展农机手培训专题月活动。

(三)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行动。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增收致富等领域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开设农产品新媒体电商专题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参观考察、定岗实训、流量扶持、平台赋能等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致富带动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培训对象,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乡村综合治理、农业对外开放发展等内容,开设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农村创业等培训,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围绕乡村青年、退役军人、农村妇女、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等,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培训。

(五)开展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行动。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类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和乡村农产品监管人员为培训对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科学施肥用药、农业减排固碳、节水灌溉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为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与指导服务,增强农民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意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六)开展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鼓励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乡村治理、拒绝非法集资、防止电信诈骗等相关培训,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工作要求

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精心组织实施。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过程督导,财政部门积极协调支付培训资金,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退役军人、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单位的工作联动,统筹推进各类乡村人才培育。根据当地农民需求,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

(二)完善培育体系。优先选用市级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注重利用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夯实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高素质农民实习实训任务。遴选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以及具有农民高级职称的“土专家”“田秀才”,组建高素质农民培训共享师资队伍。

(三)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确保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2024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使用,主要用于讲课费、食宿费、保险费、租车费、现场教学讲解费、培训场所租用费、高素质农民培育教材费及相关报刊订阅费用、培训资料和耗材(杯子、笔记本、笔、文件包、劳保服等)购置、线上教学、资料印制、跟踪服务、培训宣传、高素质农民田间学校标识牌制作费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

(四)加强训后服务。要持续关注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跟踪延伸服务。鼓励高素质农民组建产业发展服务合作组织,实现“抱团发展”,支持举办高素质农民产供销对接、涉农企业产品推介、农民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4年郯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

附件:

2024年郯城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指标

乡 镇

县级培训(人)

省级培训

(人)

素养提升培训行动村

(个)

粮食产业

培训

新媒体电商培训

郯城街道

18

4

6

2

马头镇

18

4

6

1

李庄镇

18

4

6

1

重坊镇

8

6

4

2

杨集镇

20

4

6

2

庙山镇

16

6

6

1

高峰头镇

16

3

6

1

港上镇

18

5

6

2

红花镇

16

8

6

1

胜利镇

16

6

6

2

泉源镇

20

8

6

2

花园镇

20

4

6

1

归昌乡

20

4

6

1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

6

4

4

1

合计

230

70

80

20

总计

380

20

文字解读: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4/267315.htm

视频访谈:http://www.tancheng.gov.cn/info/3728/2680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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