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lzz/2023-000008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李庄镇 | |
---|---|---|---|---|---|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3-03-29 | [ 有 效 性 ] |
2022年,李庄镇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目标,着力抓好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确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法治李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李庄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主任担任组员,由党政办统一协调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科室和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是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李庄镇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列为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开展学习5次。组织全镇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和通过率均为100%。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三是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李庄镇狠抓社会治理“关键领域”,试点推进底线工作机构整合,打造集网格化服务、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镇综治中心。同时用好用活法律顾问、调解员群体,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2022年共排查各类纠纷231件,受理并成功调处民事纠纷220起,调处成功率98.5%以上,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李庄镇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司法、公安、学校、银行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超过800人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级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69个村全面实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村级合同67份,有效提高了法治乡村建设水平。规范决策机制,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对滨河花园、李庄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沟上村团结养殖合作社项目等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审查。
五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法治保障力度。以法治吸引要素聚集、促进产业发展、服务项目建设。规范决策程序,对华传产业园、耐易达二期等重点项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高效保障了全镇26个重点项目顺利建设。聚焦“群众感受”“企业感知”,成功调处了涉及宏都建陶、大将军建陶、五得利面粉集团、奥凯集团等多家企业的18个风险难题,有效优化了当地的营商环境,为李庄镇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理念基础薄弱。遗留的“重经济建设,轻法治教育”惯性思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在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缺乏自觉性,抓法治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领导成员对分管业务的法律知识理解及运用还有待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和上级要求、工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行政执法实际经验还需进一步积累。
二是执法方式创新不足。当前,李庄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推进,但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全面性和针对性,个别部门重建设发展、轻源头防控,对应诉案件重视程度不够,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以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疏导解决,仍存在行政调解败诉的情况。例如,李庄镇2022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2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件5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41.7%。
三是法治宣传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老旧、方法简单、覆盖面狭窄,致使群众对“维权途径、诉讼成本和诉讼时效”等方面知之甚少;另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力量较为薄弱,真正从事具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只有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其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职能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易陷入“小马拉大车”的尴尬处境,进一步降低了信访矛盾化解、消除隐患的成功率。
三、下步打算
一是主动学习,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镇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将法治建设和全镇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遵章守纪,提升依法治理“软实力”。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遵照“三重一大”规定,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强配齐行政执法干部队伍,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督促法律顾问参与业务站所执法、政策性文件制定等过程,发挥顾问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提标扩面,上好法治教育“必修课”。重点加强对领导成员和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工作专题座谈会,推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保证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提高学习的质量。继续创新普法工作宣传形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八进”活动,重点抓好村居群众的普法教育,倡导以调解为重点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法,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