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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告
[ 索  引  号 ] 自动生成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8-06-21 [ 公开日期 ] 2018-06-21 [ 有  效  性 ]

今年,上级分配给我县补贴资金为2600万元,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为使全县广大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申报,现将有关政策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4大类30小类61个品目的机具。

对已在我省完成补贴产品归档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其中对保证我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粮食烘干、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青饲料收获、秸秆还田离田、花生收获、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优先补贴、应补尽补。

对与深松机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秸秆打捆机、育插秧机械实行重点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市要求精神,农机购置补贴总体上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比例不超过30%测算。对实际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视情况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实行定比控制。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年度内,农业生产个人每户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最高上限为500万元。

四、工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发票开具价格在2万元(含)以上的,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2、补贴报名(7月2日-7月10日)。购机者通过手机APP报名,完善补贴报名资料(上传身份证正面照片、清晰的个人大头照片、发票图片),按要求向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补贴资金使用额度内,获取补贴资格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

3、补贴资格审查(7月11日-7月19日)。

农机局工作人员对报名后的购机户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018年不再享有申请该机具的补贴资格:

2016年、2017年两年之内连续购买同种机具、同种机型的农户;

‚2016年、2017年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享受补贴但未按时参加次年年审年检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ƒ补贴机具铭牌不规范,标志标识不符合要求的补贴机具;

④单独或参与违规过程违规申领补贴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空套、一机多补、重复补贴等非法手段,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补贴资金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4、核验机具(7月25日-9月 18日)。县农机部门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进行形式核查,并按报名先后顺序通知农户带机验机时间。验机时农户提交身份证原件、惠农一本通近一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流水(必须是农村信用社财政补贴性质的存折或银行卡,务必让银行将存折或卡维护成财政补贴状态,长期不用的要激活账户,保证账户状态正常使用),购机税控发票复印件2张,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用户还需提供驾驶证、行使证复印件各1张。

农机合作社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1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购机税控发票复印件2张,购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用户还需提供驾驶证、行使证复印件。

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局牌证科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查验;为保证作业需要,参加跨区作业的用户可以先行验机,但不影响补贴资金兑付顺序。对于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5、公示(9月21日-9月30日)。经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予以公示。

6、资金兑付(10月10日-11月30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县级财政部门汇总提交结算申请资金,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字样。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注册后报名申请补贴)

郯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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