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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25-000003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9 | [ 公开日期 ] | 2025-04-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序号 |
执法主体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1 |
郯城县民政局 |
民政综合执法岗 |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受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及上级交办和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 (四)协调配合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等工作。 (五)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