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jjj/2024-000007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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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07 | [ 公开日期 ] | 2024-05-0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序号 |
执法主体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1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室 |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12345热线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及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组织起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标准。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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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政建设岗 |
参与拟订全县市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市政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进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市政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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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用事业科 |
参与拟订全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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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市场监管科 |
参与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改革、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业)企业的资质和行业管理工作。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含装饰装修市场)秩序,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郯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