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gaj/2022-000015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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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2-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序号 |
执法主体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备注 |
1 |
郯城县公安局 |
法制科 |
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公安机关受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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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郯城县公安局 |
治安管理岗 |
拟订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负责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机关、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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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郯城县公安局 |
户政管理岗 |
研究制定户籍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办法;组织、负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公民出生证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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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郯城县公安局 |
出入境管理岗 |
掌握全县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犯罪动态;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森林火灾案件;侦办上级领导交办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案件、森林火灾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