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yj/2022-000028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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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12-26 | [ 有 效 性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政策设计,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底数摸排、权益保护、志愿帮扶、教育关怀等工作。
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留守儿童关爱精神要求,加强教育关爱场所、设施建设,完善学校关爱制度,合理调配教育教学资源,开展好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家长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外出期间,要及时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状况,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