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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应提交哪些资料?
[ 索  引  号 ] tanchengwgxj/2022-000024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12-23 [ 有  效  性 ]

(一)驻地方机构负责人、新闻采编人员等的基本情况及其从业资格证明;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驻地方机构人员编制或者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

(三)驻地方机构经费来源的证明;

(四)驻地方机构工作场所的证明;

(五)主管单位同意设立驻地方机构的证明;

(六)报纸出版单位出具报纸刊期的证明;

(七)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出具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八)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出具国家网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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