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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如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3-00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3-07 [ 有  效  性 ]

加强对采购活动场所防护。对确需现场办理或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采购活动场所的通风、消杀、体温监测、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隙、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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