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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的消费提示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5-00002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6 [ 公开日期 ] 2025-06-1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近期,针对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高价推销药品保健品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陷入消费陷阱,现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1.药品、保健品须从正规渠道购买

购买药品应通过医院、药店等正规渠道,并仔细检查药品的批准文号,购买保健食品需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并仔细核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切勿通过无资质商家、流动摊贩或网络“三无”链接购买。

2.警惕医疗效果显著的食品及“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

保健食品没有疾病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任何宣称“根治糖尿病、高血压”“抗癌防癌”等功效的产品均涉嫌违法。

3.不轻信“免费”“低价”等营销套路

警惕“免费”体验、“免费”礼品、“免费”旅游、“免费”讲座等形式,谨防商家在免费体验或赠送小礼品之后推销大量高价商品,避免上当受骗,掉入消费陷阱。

4.不参加非法“会销”,不相信商家“洗脑式”宣传

远离打着养生讲座、有奖听课、“专家”坐诊等旗号,采取家访送礼、亲情拉拢、雇托销售、饥饿营销等各种方式推销产品的非法“会销”活动,不相信商家“洗脑式”宣传,切勿贪小失大。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打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也呼吁广大老年朋友增强防范意识,科学理性消费,购买产品时,务必索要并妥善保存好产品包装、说明书、付款记录宣传材料等。若发现相关问题线索,请积极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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