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mzj/2019-000014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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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11-01 | [ 公开日期 ] | 2019-11-01 | [ 有 效 性 ] |
一、农村特困人员及保障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是国家对农村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在吃、穿、住、医、葬(教)五个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组织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2019年10月,郯城县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6540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流程图
三、监督投诉电话
0539-6800625
四、2019年10月份,全县共有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337人,发放供养资金72.9万元。人员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