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rsj/2025-0000250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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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11-06 | [ 公开日期 ] | 2025-11-0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政策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政策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三、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号);(2)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25〕7号)
四、申请流程
(1)全程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业务提出申请;(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录业务系统核对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经办渠道
办理地点:郯城县人社局12楼1209室就业服务股
联系电话:0539-62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