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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tcxyxcxjygs/2026-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永安城乡客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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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4-22 | [ 公开日期 ] | 2026-04-22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服务监督电话:0539-6132618
行业监督电话:0539-6120148
2.《投诉受理制度》
为了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投诉受理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乘客对公交驾驶员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投诉,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受理。
(二)乘客投诉的方式:
1、电话投诉(投诉电话号码:0539-6132618;0539-6120148)。
2、通过12345电话等方式投诉的,乘客投诉材料应载明以下内容:
(1)乘车时间、地点和经过;
(2)所乘车辆的车号等车辆信息
(3)有关证据;
(4)本人联系电话号码。
3、到公司办公地点投诉。
(三)公司工作人员对乘客的投诉应热情接待,三日内予以答复,并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十日,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调查处理的,及时移交其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