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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永安城乡客运公司2023年度权益维护信息
[ 索  引  号 ] tcxyxcxjygs/2022-00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永安城乡客运公司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7-11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服务监督电话0539-6132618,行业监督电话:0539-6120148。

郯城县永安城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制度

为了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投诉受理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乘客对公交驾驶员服务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投诉,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受理。

2、乘客投诉的方式:

(1)电话投诉(投诉电话号码:0539-6132618;0539-6120148)。

(2)通过12345电话等方式投诉的,乘客投诉材料应载明以下内容:

1)乘车时间、地点和经过;

2)所乘车辆的车号等车辆信息

3)有关证据;

4)本人联系电话号码。

(3)到公司办公地点投诉。

3、公司工作人员对乘客的投诉应热情接待,三日内予以答复,并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十日,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调查处理的,及时移交其他部门。

4、被投诉的驾驶员接到公司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连同车辆到公司接受调查,如实回答工作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5、被投诉的驾驶员受到公司行政处罚后,应向乘客道歉。

6、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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