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cstgjkygs/2025-0000005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盛通公交客运公司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5 | [ 公开日期 ] | 2025-05-2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线路一:1路(胜利—大唐学府)
胜利—爱国村—宋庄—吴桥—高炉村—小埠村—仇氏骨科—仁康医院—公路局—银河中学—汽车站—交警大队—林业局—美澳学校—郯子公园—邮政局—家和广场—交通局—郯城二中—锦绣嘉园—四方家具—远通汽贸—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大唐学府。
运行时间为春夏季:6:45-18:05;秋冬季:6:30-17:30
票价:1元,普通卡7折,60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
2.线路二:2路(沭河桥—马头)
河桥—东城社区—政务大厅—妇幼保健院—文体中心—移动公司—县政府—电视台—中国人寿—银都广场—三联家电—人民广场—宇大步行街—卫生局—龙泉新村—国际商贸城—鲁南纸业—恒通化工—开发区—玉带社区—郯城三中—仿古街—交警三中队—南门口—马头交管所
运行时间为春夏季:6:45-18:05;秋冬季:6:30-17:30
票价:1元,普通卡7折,60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
3.线路四:4路(博雅学校—橡胶坝)
博雅学校—郯国古城—火车站—妇幼保健院—文化中心—政务大厅—东方御景西门—教育体育局—郯城一中—实验中学—公安局—国税局—检察院—汽车站—新医院—育才中学—职教中心—北关小区—老医院—中央商城—建设银行—丽景华都—粮食局—家和超市—盐务局—花苑小区—国土局—火车站—龙门—橡胶坝
运行时间为春夏季:6:45-18:05;秋冬季:6:30-17:30
票价:1元,普通卡7折,60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
4.线路五:5路(汽车站-冷村)
汽车站-新医院-育才学校-白马庄-农商银行-郯中商场-育新中学-吴庄社区-小马头-盛村-宋庄-赵村-冷庙-徐庄-周庄-冷村
运行时间为:6:30-17:00
票价:阶梯性票价,最高不超过4元,普通卡7折,60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
5.线路六:6路(汽车站—人民广场—汽车站(东西环线))
汽车站—尚城嘉园—新医院—育才中学—职教中心—北关小区—新华书店—环保局—老医院—丰瑞丽都—人民广场—家和超市—县委—银都广场—工商银行—广厦兰都—电视台—县政府—移动公司—星空喜园—新美澳—檀都小区—墨泉小区—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汽车站
运行时间为春夏季:6:45-18:05;秋冬季:6:30-17:30
票价:1元,普通卡7折,60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
6.线路七:7路(东方御景—江山学校)
东方御景—东城社区北—政务大厅—实验中学—公安局—国税局—街道办—檀都北门—天泽华府—汽车站—交警大队—中国银行—林业局—美澳学校—郯子公园—邮政局—商业广场—交通局—皇亭阁—郯城二中—种子公司—钢材市场—环卫所—吴庄社区—英庄—江山学校
运行时间为春夏季:6:45-18:05;秋冬季:6:30-17:30
票价:1元,普通卡7折,60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
郯城盛通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城市公交车乘坐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汽车乘坐秩序,保障乘客和公共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在我县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的乘客,都应当遵守本规则,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驾驶员管理,共同维护乘坐秩序。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以下乘坐规定:
(一)乘客应当在发车场或指定站点依次候乘,先下后上。应当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不得要求驾驶员在无公交站点的路段上下车;车辆到达终点站时,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二)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为他们让座;
(三)醉酒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准乘车;
(四)高龄乘客乘车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行动不便或者重病患者乘车应当有人陪护;
(五)乘客上车后应当注意乘车安全,自觉坐好或者拉好扶手,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得损坏车辆设备、设施;不得有编织毛线等妨碍乘客安全的行为;
(六)在车辆运行中,乘客不得进入驾驶室和其他有碍安全的部位;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自行开关车门;
(七)在车厢内,乘客不得躺、卧、占据座位;不得打闹、斗殴;不得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不得吸烟;
(八)乘客在车内不得进行销售、赌博、乞讨等活动;不得散发宣传单、广告纸等;
(九)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乘客应当服从驾驶员的安排,换乘其他车辆。
(十)因为路阻、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乘客无法准时到达目的地的,运营企业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乘客应当遵守下列票务管理规定:
(一)乘坐公共汽车,乘客应当自备零钱,主动投币,多投币不找零、刷卡或者出示有效乘车凭证;任何人不得在车上收取乘客票款;
(二)每位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单独乘车应当购票;
第五条乘客应当遵守下列携带物品管理规定:
(一)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他有害液体乘车;不得携带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管制刀具、武器及仿真武器等物品乘车;不得携带犬类、畜类等各类动物乘车;
(二)乘客因自身原因造成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损坏的,自行负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