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swgs/2026-0002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务集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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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4-21 | [ 公开日期 ] | 2026-04-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1、防冻保暖措施:冬季要关闭厨房、厕所及背阴房间的窗户,保证室内温度在零度以上。阳台等处的供水管道要做好保温工作,放置冻结影响用水。室外水表可用棉布包裹并加塑料膜密封,有表井的要确保井内干燥。
2、定期检查:经常检查家中马桶、供水阀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减少不必要的水量损失。同时检查水龙头、水管接头等部位是否漏水、松动或损坏情况。
3、分路安装:将热水器、太阳能等用水设施与自来水管道分路安装,并经常检查阀门开启情况,避免外来水与自来水混合,影响水质。
4、长期无人居住:若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应及时关闭入户总阀或申请停用。再次开启时,应将水管内的长期存水放空,避免水质问题。
二、使用安全规范
1、禁止擅自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闭城市供水设施及园林、环卫、消防、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
2、保护供水设施:禁止破坏供水设施或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在公司水厂30米安全保护区内,不得建高都10米以上的建筑物或进行爆破、打井、采石等。
3、施工配合: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及维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干扰供水设施建设或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