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xcgt/2022-0000013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新原供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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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9-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1、开发建设单位提出供热申请,并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庭院管网系统图及相关资料(公司营业部负责接收);
2、营业部签订初步意见并转交公司技术部进行审核资料,由技术部组织现场勘查,结合管网布局,确定是否具备入网供热条件;
3、具备入网供热条件,制定工程施工预算;
4、双方对工程施工预算进行审核,签订施工协议进行施工。
5、技术部提交施工方案、提报材料采购计划,确定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并对施工进行监管;
6、施工结束、具备入网条件后,营业员上门服务,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图纸和房管局实测面积(预测面积);
7、技术部核对建筑图纸和房管局实测面积并对供热管网(庭院管网,热力站、楼梯间、管道井等)进行验收,营业员对小区位置和单体楼位置现场查看,并对单体楼车库、门面房、阁楼等情况进行查看;
8、符合入网标准,双方对面积进行确认,填写入网审批表和面积确认表,签订入网协议,开发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缴纳城市管网建设配套费;
9、开发建设单位提供业主名单,营业员将用户信息录入收费系统。
10、由小区物业统计供热率,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的规定,供热率达到50%的可以供热,并填写用户用热申请表。对于供热率达到标准的单体楼,由物业统一代收供热费,由营业员核算实交供热费户数是否达到标准,具体计算应收供热费并提供公司账号。
11、达到供热比例,供热公司收取热费,运行注水期间,通知新供热户家中留人,统一时间给供热户开启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