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dsizx/2024-000002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四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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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5-05-30 | [ 公开日期 ] | 2025-05-3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四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 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19.122.120 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 学生旷课出走、 失踪, 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 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 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 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由教师护送道学校大门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 、作条例》 。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郯城四中课堂安全责任制度
1.各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保证学生课堂安全。
2.各专用教室严格管理教学器具,确保学生操作中的安全。
3.在体育活动中,教师要严格管理运动器械,做好跑、跳、投的安全保障工作。
4.在课堂上如发观有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或意外伤害等情况,应立即送医院或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郯城四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工作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4.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5.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6.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郯城四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 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 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 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 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郯城四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郯城四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七年级学生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郯城四中校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学生回家上学安全保障机制。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时向家长了解学生上下学情况,存在隐患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建立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总务部门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全体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安全情况,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教师要教育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任何一位老师,教育学生不要自己去排除隐患。
9.值日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天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在校时的人身安全工作,加强巡视,严防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同时要关注学生在校时的纪律,防止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学生上学放学安全保护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1.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师生保险率达100%。
五、学校保卫人员要在学生来校后加强门口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防止翻墙头进入校园,特别是中午放学至下午上课期间更要加强巡逻,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
郯城四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学习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熟知火警报警电话119,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3.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以防发生火灾。
7.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