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lsy/2024-000002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六实验小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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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4-05-23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体卫工作条例》等教育法规,特制定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领导、协调和管理。
二.学校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坚持层层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各处室主任是第二责任人,科任教师、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安全责任人按年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教师开展课堂教育教学,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私自调课。遵守作息时间,坚持侯课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离岗脱岗,不压堂拖堂。
四.课堂教育教学中,各任课教师课前课后须及时准确清点学生人数,发现缺课、旷课学生,及时通报班主任和上报学校教务处,并作好记录。禁止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严禁要求学生中途离开课堂。
五.课堂教育教学中,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严格依法执教,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严禁体罚和讽刺、挖苦、谩骂、污辱、歧视、驱赶等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和杜绝因教育方法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件事故。其后果由当班科任负责。
六.教学中,各学科教师应结合学科特点,充分挖掘、利用学科教育教学安全育人因素,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监管,随时观察、了解学生课堂表现,及时调处化解学生间矛盾纠纷和有效处置学生生病、吵架、打架斗殴等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发现学生重大安全事故,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七.教师、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须关注、收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玩(器)具(如子弹枪、弹弓枪等)、物品,制止学生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及“三无”劣质食品。
八.组织开展实验、实践操作课堂教学活动前,须对实验、实践操作环境场所、器材、药品、学具、电源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进行相关安全提醒警示教育,指导学生严格按实验、实践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九.组织开展体育课教学活动前,教师必须对上课场地环境、器械设施和学生着装穿戴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要求学生穿运动鞋、衣,严禁学生穿皮鞋、高跟鞋,别胸针、校牌,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钥匙、玩具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与准备活动;针对教学目标进行示范运动与要领讲解;练习中,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运动量及强度,并加强安全保护,同时,关注生病、特异体质学生,区别对待,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活动;练习结束,组织学生做好放松运动。课间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对病(伤)严重学生,要立即拨打“120”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告知学生家长。
十.利用计算机网络开展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时,教师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监控,禁止学生浏览黄色、暴力网站和传播病毒、不健康垃圾信息,注意网络信息安全。
十一.各学科课堂教学中,发生突发偶发学生严重生病、伤害事件事故,任课教师事后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报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调查、处理。
十二.学校实行课堂教育教学安全责任追究制。教师在课堂教育教学中,违反制度及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因迟到早退、离岗脱岗,安全监管失控或玩忽职守,疏于安全教育监管或教育管理方法、手段不当,导致发生安全事件事故的,其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全部由其当班科任教师负责;导致发生学生重大伤亡事故事件,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和荣誉损毁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报交司法部门处理。
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1.教导处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员为各实验室的安全具体负责人。
2.学校应当将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
3.参加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熟悉实验室内电源电路、工作电路,确保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实验教师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维护、管理好实验教学仪器,使教学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这是保证实验安全的必要条件。
5.易燃、有毒品由指定专人保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按规定放置氧气瓶、氢气瓶、乙炔发生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工伤事故发生。
7.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关灯、关水、断开电源、气源,关好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安全工作。
8.实验室要配备卫生箱,以便进行临时简易救护。
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出预习报告,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2.实验时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培养良好的学风。
3.认真操作、细心观察,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数据的记录,独立完成实验。
4.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防止损坏仪器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注意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报请教师和实验员及时处理。
5.要爱护仪器,对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能随意扭动。未经许可,各组仪器不得任意调换使用。
6.如有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并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实验完毕,应将数据记录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并经教师检查仪器有无缺损,然后整理好仪器,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方能离开实验室。
8.根据要求,认真书写实验报告,并按时交老师批阅。
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
校舍及设施安全检查报告制度
为加强校舍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舍检查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办、总务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
要做到每月一次不定时的抽查,每月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三、在风、汛、雨季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校舍安全检查每次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一)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二)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三)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四)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五)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及时维修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凡校舍重大险情均应及时上报。
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食堂食品采购
1.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2.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3.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4.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二、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
1.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2.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3.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5.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6.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7.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8.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三、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
1.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2.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3.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4.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5.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6.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四、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3.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6.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五、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六、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2.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3.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5.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七、食堂食品切配管理
1.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2.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3.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4.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5.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
八、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
1.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5.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6.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九、食堂食品配餐管理
1.配餐间间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消毒,每次消毒0.5-1小时。
2.员工进入配餐间进行二次更衣和洗手,消毒配餐间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个人用品。非配餐间员工不得擅自进入配餐间。
3.配餐所用的勺、盘、盆、碗、碟等餐具经消毒后使用,并做好餐具保洁。
4.配餐剩余尚需使用的熟制品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不加工经营宾客、员工、学生吃剩的食品。
5.配餐结束,及时处理配餐剩余食品,并做好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
1.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3.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2.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3.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4.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郯城县第六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