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wsy/2024-000001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五实验小学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3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第五实验小学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构建校园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校园的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小校园安全管理办法》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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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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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工作原则
1.及时报告的原则
发现有突发事件隐患或已发生突发事件,全校任何一位教职员工,均有向校园有关科室和分管领导及时报告和即时制止或处理的义务。
2.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
重大事件的处理,一切行动,必须服从领导和相应科室的统一指挥。
3.及时处置的原则
全校教职员工平时要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各种安全防范处置程序,熟悉处置方案,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在及时报告的同时,要立即进行处置。
4.各年级协调一致的原则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全校应服从统一安排,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处理好所发生的事件。决不允许各自为阵、事不关己,隔岸观火和为维护小集体利益而损害校园整体利益的现象发生。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全校教职员工要把个人利益放在服从整体利益上,决不允许因维护个人利益而导致事件扩大或造成学校和他人重大损失的情况发生。
二、学校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学校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上级单位报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学校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体局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规定必须向县教体局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组 长:徐绍廷
副组长:于昌润 金承学
成 员:郑怀亮 吴守刚 孙志国 郑秀珍
周 楠 李新花 胡开坤 吴静静
张 晨 咸宜茹
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向有关职能部门汇报,请求批示督促各有关部门按预防和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副组长具体职责: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编制、修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我园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工作。
(二)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指挥部:
责任领导:徐绍廷
组 长:金承学 于昌润
成 员:郑怀亮 吴守刚 孙志国 郑秀珍
周 楠 李新花 胡开坤 吴静静
张 晨 咸宜茹
工作职责: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2.通讯联络组:
组 长:于昌润
成 员:胡开坤 田 飞 梁钧霆
工作职责:出现突发事件后,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并通知家长;按规定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情况;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工作。并及时报告校园突发事件信息;掌握预防控制工作情况,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
3.安全救护组:
组 长:傅艳菲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受伤学生隔离和初步诊断救治;利用校园广播通知各班学生立即停止室外活动,跟随本班教师回到安全位置。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于昌润
成 员:郑怀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校物资购置所需资金的协调保障工作;配合后勤组完成校园备用物资的采购工作。
5.事故调查组:
责任领导:徐绍廷
组 长:于昌润 金承学
成 员:郑怀亮 吴守刚 孙志国 郑秀珍
周 楠 李新花 胡开坤 吴静静
张 晨 咸宜茹
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早尽快将情况上报教体局;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县教体局。
四、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校园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
2.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办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安全办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迅速报教体局等主管部门,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各科室在突发事件期间应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设立专用联系电话,确保处置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一般突发事件,学校要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报告教体局安全科。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学校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方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将简要情况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限2小时内报事故详细情况。
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死亡3人以上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用电话向县教体局汇报,以便县教体局能及时会同其他部门参与协调处理。
(二)响应程序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后,各科室应立即作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校长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确定联系人和通讯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做好控制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县教体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三)处置措施
1.发生灾难事故,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3.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四)应急结束
根据县教体局指示,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方案。
(五)效果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处置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六、信息公开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
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七、后期处置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一般性突发事件,由学校组织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重、特大突发事件,学校上报教体局,由其组织调查,学校密切配合。
(2)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班级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校园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3)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校园将表彰和奖励。
(4)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上报教体局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应急预案管理
本方案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发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及对突发事件认知情况的深入,以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