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sxyxy/2024-000002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第四实验小学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3 | [ 公开日期 ] | 2024-05-23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和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切实做好传染病的宣传工作
通过健康教育课、墙报、专题知识讲座、给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对全校师生、家长进行传染病的教育宣传工作,帮助师生掌握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疫情监测制度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一)晨午检
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员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二)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每天下午放学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
四、学校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
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及“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郑洪芬),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工作,并由校长主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并且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必须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并组织开展救治、处置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当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方式向属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0分钟内上传书面报告。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及时限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六、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长:井向阳(校长,第一责任人)
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付荣
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成 员:王宏伟 徐希艳 张可凤 张计臣王磊
郑洪芬 李敬超 胡玉龙 马金峰 安 敏
魏毅萍 杜晓峰 王 静 各班主任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通过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完善制度;保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经费、通讯、交通等基本设施设备;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责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我校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由学校行政及年级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名单:
组 长:井向阳
副组长:付荣
成 员:王宏伟 徐希艳 张可凤 张计臣王磊
郑洪芬 李敬超 胡玉龙 马金峰 安 敏
魏毅萍 杜晓峰 王 静 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校医室,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 ,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工作,迅速向所在地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报告。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注意观察检查他们的健康状况。
(二)传染病应急预案
1.我校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我校师生若在校内出现疑似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和手套并到校医室休息,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作任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并迅速报告交通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保护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四)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应急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向校领导报告。
2.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处。老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组织自行扑火。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力量难于扑灭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3.师生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田径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校园。
(六)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
1.发现学生在校内受伤或身体不适,应当立即向值日老师和学校领导报告,并送去校医室救治。如校医、学校领导认为有必要送医院救治的,应迅速通知家长,并由家长陪同就医,若家长不能陪同的,必须由校医或有关老师陪同到医院。
2.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领导或其他行政,及早将闯入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现场老师或第一位发现突发事件的老师为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制服并报告学校领导。事态严重的,为防不测,应拔“110”报警求助。
(七)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行政和值日老师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追逐、打球、攀爬窗台(围墙)、滑楼梯栏杆等。值日教师要注意及时纠正学生上述违规行为。
3.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早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序的上下楼梯,值日老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三、信息报告
1.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采取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态严重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同意,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突发事件,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
3.应急事态期间,学校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为确保学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预案,请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可能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健康损害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它一般具有不可抗拒性、管理教育失误性、社会介入性等特点。它的本质特征性在于其突发性和危机性。它的发生往往给学校带来不利影响。当代社会中,学校面临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身处极其复杂的社会环境,发生或面临"突发事件"的概率比以前明显地增大。因此,如何正确地对待和处理"突发事件",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及时报告的原则
发现有突发事件隐患或已发生突发事件,全校任何一位师生员工,均有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及时报告和即时制止或处理的义务。
(二)学校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
重大事件的处理,一切行动,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和相应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及时处置的原则
全校师生和教职员工平时要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各种安全防范处置程序,熟悉处置方案,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在及时报告的同时,要立即进行处置。
(四)各年级协调一致的原则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全校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处理好所发生的事件。决不允许各自为阵、事不关己,隔岸观火和为维护小集体利益而损害学校整体利益的现象发生。
(五)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全校师生和教职员工要把个人利益放在服从学校整体利益上,决不允许因维护个人利益而导致事件扩大或造成学校和他人重大损失的情况发生。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 长:井向阳
副组长:付荣
成 员:王宏伟 徐希艳 张可凤 张计臣王磊
郑洪芬 李敬超 胡玉龙 马金峰 安 敏
魏毅萍 杜晓峰 王 静 各班主任
事故处理组 胡玉龙
教育宣传组 张计臣
后勤保障组 王磊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体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和所属完小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课任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发生时等其他灾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和街道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