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重点信息 >> 校园安全 >> 正文
2023年​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索  引  号 ] sxyxy/2023-000001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第四实验小学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公开日期 ] 2023-07-1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为确保学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预案,请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突发事件的概念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可能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健康损害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它一般具有不可抗拒性、管理教育失误性、社会介入性等特点。它的本质特征性在于其突发性和危机性。它的发生往往给学校带来不利影响。当代社会中,学校面临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身处极其复杂的社会环境,发生或面临"突发事件"的概率比以前明显地增大。因此,如何正确地对待和处理"突发事件",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及时报告的原则

发现有突发事件隐患或已发生突发事件,全校任何一位师生员工,均有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及时报告和即时制止或处理的义务。

(二)学校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

重大事件的处理,一切行动,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和相应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

(三)及时处置的原则

全校师生和教职员工平时要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各种安全防范处置程序,熟悉处置方案,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在及时报告的同时,要立即进行处置。

(四)各年级协调一致的原则

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全校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处理好所发生的事件。决不允许各自为阵、事不关己,隔岸观火和为维护小集体利益而损害学校整体利益的现象发生。

(五)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的处置中,全校师生和教职员工要把个人利益放在服从学校整体利益上,决不允许因维护个人利益而导致事件扩大或造成学校和他人重大损失的情况发生。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李正刚(校长,负责全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急协调工作)

副组长:于化亭 付 荣

成 员:王宏伟 徐希艳 张可凤 张计臣 王 磊

郑洪芬 李敬超 胡玉龙 马金峰 安 敏

魏毅萍 杜晓峰 各班主任

二、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成员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三)科学决策、群防群控

学校建立组织机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及时反应、快速行动

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救助体系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五、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要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周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要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备案及时向街道政府、县教育体育局报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分管校长→校长,同时由安全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学校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向其他学校抽调人员进行支援。所需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要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11.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和县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

六、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公共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和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切实做好传染病的宣传工作

通过健康教育课、墙报、专题知识讲座、给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对全校师生、家长进行传染病的教育宣传工作,帮助师生掌握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疫情监测制度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一)晨午检

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员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

(二)因病缺勤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每天下午放学前填好因病缺勤表格,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

四、学校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

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及“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杨玉峰),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工作,并由校长主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落实。并且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必须3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并组织开展救治、处置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当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方式向属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40分钟内上传书面报告。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及时限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六、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李正刚(校长,第一责任人)

职 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于化亭 付 荣

职 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成 员:王宏伟 徐希艳 张可凤 张计臣 王 磊

郑洪芬 李敬超 胡玉龙 马金峰 安 敏

魏毅萍 杜晓峰 各班主任

七、应急保障

学校要通过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完善制度;保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经费、通讯、交通等基本设施设备;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八、责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教师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在籍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专业小组:

(1)灭火行动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灭火行动组长、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学校消防队担任灭火业务。

(2)通讯联络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教导处主任和信息技术老师任组员。

(3)疏散引导组:由学校政教处主任任组长,各班主任任组员。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学校生管组组长任组长,学校党团员担任组员。

(5)后勤保障组:由学校总务主任任组长、各生管教师为组员。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校长、政教处。

2.学校安全副校长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1)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2)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水源等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4)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源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6)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1.安全疏散场地:所有师生在紧急疏散后到操场集中。

2.各年级按照顺序,依次迅速离开,避免发生拥挤。

3.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后,由学校安全副校长、政教主任和班主任组成的疏散引导组成员维持秩序,保持安静,并清点人数,等待进一步指令。

八、火灾之后的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普查灾害造成的损失,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火灾的危害程度,决定即时复课或休课。

3.疏散引导组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学生复课;需要休课的,组织学生返家。

4.学校安全副校长事后草拟消防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郯城县第四实验小学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 长:李正刚

副组长:于化亭 付 荣

成 员:王宏伟 徐希艳 张可凤 张计臣 王 磊

郑洪芬 李敬超 胡玉龙 马金峰 安 敏

魏毅萍 杜晓峰 各班主任

事故处理组 胡玉龙

教育宣传组 张计臣

后勤保障组 王 磊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体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和所属完小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课任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发生时等其他灾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和街道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