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重点信息 >> 校园安全 >> 正文
郯城一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索  引  号 ] tcyz/2022-00000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一中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创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区教育局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戴广华(校长)电话:15965396898,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杨鹏(副书记)电话:151922878939,协助校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二责任人。

成员:谭常富、张中文、陆兰江、黄丙飞、邓杰、暴一星、各年级主任及班主任;赵建伟,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应急组长:谭常富,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理安全工作。

安全联络员:徐国旗,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保障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校园内突发伤害事理,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报告方式和时间要求

报告程序为:教师(学生)→分管领导(教师)→校长→上级领导(部门)。

学生在教室、班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第一责任人为当堂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并在处置的同时报告学校,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分管安全领导或校长。

事发现场第一知情人为事件报告责任人和现场处理第一责任人,在事件处置时,同时报告学校;学校接报后立即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接管现场处置,并在30分钟以内向上级报告,半日内书面报告;严禁瞒报、迟报、不报;对因此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经济、法律)。

五、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领导小组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应急事件处理中,学校应急小组成员和全体教职工都应服从学校领导统一指挥执行工作任务;对不能按时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交通:122(交通事故)

六、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除学校安保人员外,还有带班领导和教师值班。每晚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发生意外,由值班领导负责处理,同时通知其班主任、家长,并及时报警。

2、每日保安和政教员在校门口、教室、楼道内巡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3、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教导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上报学校,迅速处理。

5、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带操老师、值班教师、班主任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

6、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七、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安全演练(逃生、火灾、入侵等),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4、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