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yczx/2022-000002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育才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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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9-16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育才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6、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
郯城县育才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县教体局相关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郯城县育才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实验教学安全,保障学生圆满完成实验学习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员必须严格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对易爆、易燃、有毒、易腐、易发霉物品进行妥善管理,专柜存放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定教学实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2.加强实验物品借还管理。任课教师借用实验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课后及时归还。实验员要认真清理归还物品,注销归柜,防止有毒危险物品流失。
3.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4.任课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用电、用水、用实验器材及实验药品的管理,提高学生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课前教师应对要做实验进行预做,务必熟悉实验的每个环节;上课时一定先讲明实验要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环节,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对学生操作实验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5.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6.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7.学生离开实验室后,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应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8.如遇各种突发事故,任课老师必须立即按安全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郯城县育才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及演练。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郯城县育才中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室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郯城县育才中学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对各教室、各功能教室、厕所等校舍经常查看,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使用。
2.经常检查教室门窗、玻璃,发现问题须立即维修、排除。
3.定期检查单双杠、攀登器、篮球架等体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对校舍内的用电设备〔开关、线路、灯具等〕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维修或更换,干线下面的树枝经常修剪,各教室、办公室安装的电表、闸刀定期校对,如不符合标准,立即更换,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5.学生不得将火柴、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不准在校内燃放鞭炮、烟花,教室内不得存放蜡烛、鞭炮、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抽烟、喝酒,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郯城县育才中学校舍检查及维修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维修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检查维修内容
检查维修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实验室、微机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1、做好自查工作:
每学期初,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检查边整改,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进行维修,确保维修质量,并将自检、维修记录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开展联检工作:
学期中期,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功能室教室进行联合检查。
3、组织验收工作:
学期结束,学校将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有问题的设施、设及时进行维修。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5、安全检查维修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