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crz/2022-000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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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9-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离开座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安排学生专人考勤,实行点名制,严格核实学生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及时填好出席版。
3.各任课教师应有所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务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11.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2.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音乐室等),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教导处。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 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7.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它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学生安全。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 、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 、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 、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 、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 、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 、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 、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 、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 、 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 、 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师生正常安全使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要求
1. 实验室要有总电源控制,化学、生物、科学实验室配备水槽、三联水嘴。
2. 教师能对实验室电源进行总控及分组控制,有漏电保护开关,工作指示灯,220V交流输出。有短路过载和自动断电及复位功能。
3. 每间实验室、保管室要配置2个及以上的干粉灭器,化学实验室要配备排风扇3台以上。
4. 实验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粘贴上墙,做到管理有序。
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 在做化学、物理、生物等实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特别是做完化学、生物等实验时,废气、废水、废渣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倒乱扔,不得污染环境卫生,防止学生将实验品带出实验室。
7. 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下课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隐患。
8. 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上延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 危险化学药品必需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化学品出入库有登记。
2. 有毒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控制,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有使用的记录、领用人的签字。
3. 易燃、易爆、有有毒害的实验用危险化学品,一律储存在专用仓库里,由实验员专人收放、保管。
4. 严格按物品的种类分库储存,严禁把起化学变化效应的危险物品存放在一起。
5. 严禁把遇水、受潮、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物品与桶装的易燃液体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
6.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随用随领,剩余部分要及时送回专用仓库,并详细登记领取人的姓名、部门、种类、数量、用途等,严禁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
7. 爆炸品、剧毒物品一律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必须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并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
8. 未经学校安全主要负责人许可,不得任意出售或借用易燃、易爆与毒害物品。
9. 加强对氯酸钾、过氧化氢溶液、金属钠、钾等易制爆化学品和丙酮、硫酸、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发现遗失、被窃等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0. 违反上述规定,未造成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造成后果的,视情况追究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等。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餐桌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维护及时。
4、学校的楼房、平房要有专门有资质的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做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速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C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处理。
7、学校要定期对教学楼、宿舍、办公楼、食堂等校舍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有漏雨、楼顶有异物脱落等现象,要及时上报,进行维修维护。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禁止大声说话、打球、放音响、洗漱、弹奏乐器、乱窜寝室、打闹等。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
三、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私拉电线、床上无插排、不使用蜡烛、不点蚊香。
四、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科及安全办进行处理。
五、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无人要锁门、人走要熄灯,不许随便更换锁,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七、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
八、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和藏匿刀、剪刀、木棍、铁棒、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
九、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在外面住宿,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十、要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楼内的生活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鸣放音响和饲养宠物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十一、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和发现坏人作案要认真查问,及时报告;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和保卫科报案。
十二、保持走廊、楼梯和消防通道的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十三、宿舍要保持卫生清洁,经常通风、定期消毒,严防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十四、宿管人员要按时值班,24小时在岗,随时应对宿舍突发安全事件。